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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跑了 民警现场目击,抓了
发布时间: 2019-06-19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警,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逸。但日前,市区一小轿车司机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却扬长而去,然而不过逃逸10几分钟后,司机就被下班民警顺手抓了。


  6月10日18时许,刘某林驾驶小轿车从潮州往空港经济区地都镇方向行驶,途经G206国道炮台镇路段时,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受伤。但刘某林却不下车救治伤者,而是脚踩油门,驾车往汕头方向跑了。


  这一幕刚好被办完公务下班的市公安局炮台派出所所长袁耿南目击,他立即下车来到倒地伤员身边检查情况,所幸伤者伤势不重。之后,袁耿南迅速联系医院和交警部门赶往事故地点救治伤员、处理事故,自己则立即转身上车一路跟踪逃逸车辆。


  接到警情后,市交警支队市区三大队二中队民警也随即向车辆逃逸的方向追赶。就在肇事车辆将要转入地都镇凤鸣村一个居民区时,袁耿南成功上前将其拦截,并与及时赶到的交警将司机刘某林就地控制住,此时距离事故发生才不过10几分钟。


  被抓后,刘某林坦言,当时自己开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以为对方伤情不重,便没有在意,直接开车离开,直到被民警截停,才意识到出大事了。经民警教育,刘某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从中吸取教训,表示一定遵纪守法,安全驾驶,一旦发生碰撞,必须先下车救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