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本是为了辞旧迎新,增添喜庆气氛。然而,揭西县五云镇的一对堂兄弟却因一场意外“烟花炮鸣”而对簿公堂。
2026年大年初四晚,五云镇街头年味依旧浓厚。彭宇(化名)驾驶轿车行驶至村路口时,被堂弟彭天(化名)燃放的烟花正面击中,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破损、车内安全气囊全部被震开、车前灯破损以及前轮周边车身凹陷。事故同时造成彭宇自建房内6处门窗玻璃损坏。
本是堂兄弟的两人,为赔偿事宜闹出了矛盾。由于车辆维修评估费用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彭宇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车辆维修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租车费用、门窗玻璃损失等。
揭西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五云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庄奋飞了解到双方系至亲又是邻里,认为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法律责任,却难以根治矛盾、修复亲情邻里关系,遂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明显。
“车辆正面损毁严重,安全气囊全部弹出,仅车辆维修费用就得6万元。”原告彭宇态度坚定。
被告彭天则频频表态难以接受,“法官,我愿意承担责任、积极赔偿,但这辆车属于旧车,出过多次事故,本身残值有限。高额维修费并不合理,我最多只能赔付4.5万元。”
双方各执一词、寸步不让,赔偿差距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现场气氛愈发僵持。
就在调解陷入瓶颈时,彭天的一番话,让庄奋飞看到了破局的关键。
“我认识不少车辆评估的朋友,既然修车成本远超车辆本身价值,没必要花钱维修。”彭天坦诚说道,“如果对方愿意把这辆受损车过户给我,我可以直接付清包含车辆残值在内的全部赔偿款。”
庄奋飞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突破口,果断跳出“单纯谈赔偿”的传统调解思维,引导双方转换思路,提出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转化为车辆买卖磋商的调解新方案——该方案既契合促进交易的民事法律原则,能推动财产流转实现价值最大化,也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可避免车辆维修产生的不必要资源浪费。
“你们俩既是堂兄弟又是邻居,为了一桩意外纠纷对簿公堂,赢了官司输了情分,实在得不偿失。”庄奋飞放缓语气,耐心劝导双方,并逐一拆解方案优势,“对你彭宇来说,不用费心车辆高价维修、旧车折价处置等事项,通过车辆交易弥补自身损失;对你彭天来说,不用纠结于承担远超车辆价值的维修费用,一次性快速了结纠纷,省心又省力。”
在法官多番耐心细致的释法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散,最终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彭天以5.3万元价格购买车辆,并负责修复彭宇家受损的窗户玻璃。最后,法官组织双方实地核验车辆、房屋玻璃受损情况。确认细节无误后,双方当场签署调解书,同步完成首期款项交付与车辆交接。
日前,车辆已顺利完成过户手续,彭天剩余款项也如约结清,彭宇房屋破损玻璃修缮完毕。至此,这场因烟花意外引发的亲情邻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实现了法理、情理与效益的多方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