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管市区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少年在市区新洋路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做出“翘车头”危险驾驶动作,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接报后,市区一大队立即开展排查,锁定涉事违法少年身份,依法通知该人员及其监护人前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办案民警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结合因危险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对涉事少年及其监护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引导双方认清相关行为的多重危害。针对该少年无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严守交通法规。
“翘车头”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常伴随高速行驶或炫技动作。该行为会让车辆操控性、制动性和转向功能大幅失效,极易引发侧翻、碰撞事故,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当前,部分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追求个性、博取社交平台流量,将危险骑行当作炫耀资本。
法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电动自行车“翘车头”“飙车炸街”等行为隐患极大,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秉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遏制危险驾驶乱象。
(编辑:悦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