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自3月20日起,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由60周岁统一放宽至63周岁,符合条件的从业资格证件将自动续期、免申即享。
此次政策调整覆盖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等群体。年龄上限调整后,进一步拓宽从业空间,更好发挥资深从业人员经验优势,稳定道路运输行业用工需求。
针对此前因年满60周岁被注销从业资格证、目前未满63周岁的从业人员,我市将统一对符合条件的从业资格证件进行核查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厅集中恢复从业资格证件电子证件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无需个人重新申请或换领从业资格证件。即日起至9月30日为新旧年龄衔接证件恢复过渡期。符合条件但因数据缺失等原因未被纳入集中恢复范围的从业人员,可向市、县(区)交通运输业务咨询窗口反映,经核实后对应当恢复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恢复。新旧年龄衔接证件恢复过渡期后,符合业务办理规则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业务按照到期换证业务处理。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3月25日后,符合调整恢复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可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电子证照状态。
(编辑:悦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