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得之(湖南工业大学)
据极目新闻报道,3月20日,陕西延安一辆公交车上,一名40岁醉酒男子公然猥亵初中女生,并动手殴打。同车一名高一男生挺身而出,将欲逃窜的嫌疑人制服在地,交给警方。此事一经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校方也表示将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荣誉。然而,舆论场上同时出现了另一种讨论:这名高中生的行为,能否被写进模范案例?支持者认为应当大力宣扬,鼓励见义勇为;反对者则担忧,未成年人贸然与成年歹徒正面冲突,风险太大,“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两种观点看似对立,实则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我们该如何看待和引导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笔者的看法是:这名男生的行为值得表彰,但他的“解法”不应被简化为“标准答案”。
先论其勇,为何可彰?这名高一男生在关键时刻没有选择沉默、围观或逃避,而是果断出手。他先是帮助报警、联系家长,在嫌疑人试图逃跑时,又迅速将其制服并交给警方。这一系列行为背后,是朴素的正义感、对弱者的同情,以及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这种精神品质,恰恰是社会最需要的道德底色。如果因为担心“风险”就否定这份勇气的价值,那无异于因噎废食。我们当然要教会孩子保护自己,但绝不能把孩子教成冷漠的旁观者。
再论其行,为何慎仿?我们必须正视一个现实:这名男生“没学过擒拿格斗”,能够制服一名40岁的成年男子,既有其身体素质的因素,也带有一定偶然性。在真实的暴力冲突中,未成年人无论是力量、经验还是心理承受能力,往往都处于劣势。如果其他未成年人在类似情境下盲目模仿,直接与施暴者发生肢体冲突,很可能不仅救不了人,反而让自己成为第二个受害者。近年来,未成年人因贸然施救而溺亡、受伤的案例并不鲜见,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因此,在宣传这一事件时,我们需要把握好“度”。一方面,要充分肯定这名男生的见义勇为行为,为其申报荣誉,让社会看到正义的力量;另一方面,在将其作为案例进行教育推广时,应当把重点从“如何制服歹徒”转向“如何智慧应对危险”。比如,他在第一时间报警、联系家长的做法,是值得学习的;他在嫌疑人试图逃跑时果断出手,固然值得敬佩,但更应强调的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能力范围内采取行动。
真正的安全教育,从来不是二选一的简单命题。它不是教孩子“不要管闲事”,也不是鼓励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而是帮助他们建立“安全优先”的意识,学会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用最有效的方式帮助他人——可以是大声呼救,可以是迅速报警,可以是寻求周围成年人帮助,也可以使用手机录像固定证据。这些方式同样需要勇气,同样体现担当,却能将风险降到最低。这样的安全教育,才是对未成年人真正的保护,也是对社会正义最可持续的守护。
回到那个问题:这名男生的行为能否被写进模范案例?笔者的回答是:可以,但要以正确的方式。他不是“武打英雄”,而是一个有正义感、有行动力的普通高中生。他的故事,应该被讲述,但讲述的重点不是“如何放倒一个成年人”,而是“在正义面前,一个少年可以如何选择”。让“勇”成为榜样,让“行”留待专业判断——这或许才是我们对这份少年勇气最好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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