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月11日发布消息,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发出2.3万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庭和家长发挥好“第一个课堂”和“第一任老师”的作用。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责令失职家长“补课”的法律文书。
自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带娃从“家事”变为“国事”。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也是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法律依据。
家庭教育指导令不是一纸空文,而是货真价实的司法文书,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践导向。一般而言,在家庭教育指导令中,人民法院会列明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责令当事人接受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还会设定定期回访等机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法律规定;至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包括训诫、罚款、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立法、司法之所以如此严格,目的是倒逼家长履行法定职责,帮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当然,在肯定家庭教育指导令威慑力的同时,也要看到现实的严峻。去年全国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3万余份,同比增长23%,且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这一方面说明,法院主动作为,运用法律武器将司法力量精准投放到越来越多的家庭;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位情况趋于严重。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能只靠法律震慑,还需要综合施治。人民法院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既是对违法现象的当头棒喝,也是纠偏正向的宝贵契机。对于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父母、监护人,在警示之外,还应通过多种渠道普及讲解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引导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中小学、社区等也应成为推动家庭教育的“生力军”,发现家庭教育问题后,及时制止管教、报警处置,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
长远来看,保护未成年人还需加快建章立制。据报道,近期将出台《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判后回访全流程,这是完善制度规则、推行全方位保护的有益尝试。随着家庭教育指导令深度发力,更多法规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将拥有更为强大的法治保障。(欧阳晨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