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2026年韩江禁渔期正式启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省总队直属一支队,以及市、潮安区两级农业农村局在韩江潮州段开展禁渔首日专项巡航执法行动。
今年是韩江实施禁渔制度的第十个年头。自3月1日起,韩江干流潮州段(包括东溪、西溪及北溪三个重点河段),全面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行动中,执法队伍自韩江渔政码头往上游至赤凤镇水域开展禁渔执法巡查和宣传活动,重点巡查江面是否有生产渔船、水中是否有作业网具,并前往渔船集中停泊点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在潮安区归湖镇金舟码头,执法人员向渔民发放禁渔制度宣传单,并普及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渔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渔民对禁渔期制度的认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禁渔期间,我们将严格遵守‘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要求,共同守护母亲河韩江水域生态环境。”归湖镇渔民张先生表示。
禁渔首日巡航行动中,我市共出动执法船艇2艘,执法人员30余人,巡航里程30公里,未发现非法捕捞船舶及违规作业行为,江面秩序井然,实现禁渔首日“三无”目标。
“禁渔期间,我们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强化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护力度,以最严格的监管筑牢韩江生态屏障,守护韩江的秀水长清。”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协调与指挥科副科长柯科浩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主动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守护韩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让韩江秀水长清。
据了解,对于违反禁渔规定的捕捞行为,我市相关部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及船舶,吊销捕捞许可证等。今年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后,将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处以最高二百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768-2218592.
市委常委陈跃庆参加活动。
(编辑:悦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