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豪(武汉体育学院)
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日,武汉市汉南区9家企业通过8个平台发布“限男性”“限已婚已育”招聘信息,被检察院依法监督整改。这起事件再次撕开就业性别歧视的遮羞布。看似企业的“用工自由”,实则是转嫁生育成本、触碰法律红线的自私行为,更是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公然侵犯。
“限男性”“限已婚已育”的招聘要求,本质是企业将生育成本完全转嫁给女性的功利算计。在部分企业眼中,女性的婚假、产假是“用工成本”,未婚未育女性是“潜在风险”,却无视女性的工作能力与职业价值。殊不知,生育是社会发展的必要环节,其成本理应由企业、社会、政府共同承担,而非让女性独自背负。这种片面的成本考量,不仅剥夺了女性的就业机会,更让职场陷入“唯性别论”“唯婚育论”的畸形评判,埋没了大量优秀的女性人才。
然而,这类歧视性招聘并非个例,而是就业市场的沉疴顽疾。从直接标注性别限制,到隐晦询问婚育状况,再到对已婚未育女性的隐性排挤,就业性别歧视以多种形式存在。即便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明确规定,仍有企业心存侥幸,究其原因,是歧视成本过低、监管惩戒力度不足,加之部分招聘平台审核缺位,让歧视性信息得以肆意传播。此次汉南区检察院运用数据大模型排查、制发检察建议书、联合多部门约谈,正是用刚性监管补上了这一漏洞。
招聘平台的审核失职,更是为就业性别歧视推波助澜。8家招聘平台对明显违规的招聘信息视而不见,未尽到“先审后发”的义务,成为歧视性信息的传播渠道。平台作为就业服务的重要枢纽,本应是公平就业的守护者,却因疏于审核沦为助纣为虐者,其背后是流量至上的经营理念,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漠视。
检察院的介入监督,让人们看到了法律捍卫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力量。除法律明确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矿山井下等特殊岗位外,任何单位都无权设置性别门槛,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此次汉南区检察院不仅责令企业整改,更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让就业性别歧视整治工作形成合力。这一案例也明确释放信号:就业性别歧视不是“小事”,而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法律、企业、社会形成共治合力。司法机关要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让反歧视条款长出“牙齿”;监管部门要加大排查惩戒力度,提高歧视成本;招聘平台要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守住公平就业的第一道关口;而企业更应摒弃性别偏见,以能力为导向选拔人才,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政府也应完善生育保障体系,通过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为企业分担生育成本,让企业敢招女性、愿用女性。
唯有拆掉性别与婚育的就业门槛,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凭能力立足,才能让就业市场更公平,让社会发展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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