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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限时消费”是一种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 2026-02-12 来源: 红网 作者:

  □叶金福


  春节将至,年夜饭预订迎来高峰,餐饮消费纠纷亦随之增多。部分商家设置消费陷阱,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口头承诺与实际消费不符、违规设定包厢最低消费、限定用餐时限并加收超时费等问题频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加之消费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年夜饭“搬”到了大酒店。因而,在许多大酒店里,年夜饭“一桌难求”的现象十分普遍。于是,一些大酒店不是乘虚“涨价”,就是设置“最低消费”,甚至是设置“限时消费”。


  据了解,不少酒店为了吸引顾客、多赚钱,往往采取“限时消费”的营销策略,即规定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吃完走人”。表面上看,在年夜饭“一桌难求”的大背景之下,酒店的这种“规定”似乎可以理解,但殊不知,酒店的这种“规定”,其实也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众所周知,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在酒店里吃年夜饭,其目的无非就是两个:其一,省力;其二,环境好。尤其是想借酒店里的环境好,氛围好的优势,亲朋好友一大班人,在吃年夜饭的过程中唠唠家常、聊聊工作、畅谈理想,既增进亲友之间的情谊,又享受节日的喜庆氛围。试想,如果酒店规定了“限时消费”,不要说“屁股还没坐热”,就是可能连饭还没有“吃顺畅”,更谈不上一大班人能边吃边唠家常、聊工作、谈理想了。可见,酒店“限时消费”不仅冲淡了节日的喜庆气氛,更违背了消费者预订年夜饭的初衷。


  治理酒店年夜饭“限时消费”的霸王条款,还需多方给力。首先,市场监管、消保委、物价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不妨利用春节假期对酒店这些消费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防止利用春节假日恶意抬价、设置最低消费、设置限时消费等霸王条款。其次,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恶意设置限时消费、最低消费、趁节打劫等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方式,倒逼餐饮商家切实履行经营契约。其三,相关部门要鼓励广大消费者对恶意抬价、设置最低消费、设置限时消费等霸王行为进行积极大胆的投诉举报,并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让无良餐饮商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还需加强对酒店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教育,促使其自觉做到春节假日不设置限时消费、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从而切实维护正常、有序的经营环境。


  我们相信,只要监管部门严督查,执法部门严处罚,相关部门鼓励举报,再辅以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就一定能有效遏制类似“限时消费”这样的霸王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节日消费权益,确保节日消费市场和消费环境的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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