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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揭阳|两任揭阳知县刘业勤
发布时间: 2026-01-14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刘业勤,广西桂平县拔贡生。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揭阳知县(据刘业勤《重建天后宫碑记》则应为三十一年),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任满。乾隆四十年(1775),又回任揭阳知县,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始离揭回京。刘业勤为官清正廉洁,断案曲直分明,时有“青天”之称。


  轶事一


  任满无钱归,典衣作路费


  相传乾隆三十五年(1770),刘业勤任满准备回京,适逢其父亡故,遂向朝廷请假回家丁忧,但这时他身无分文,几件衣服就是他仅有的财产。没有盘缠,怎么能回家呢?


  刘业勤只好把仅有的几件衣服交给师爷说:“把它当了吧。”师爷拿着这几件衣服,来到草街当铺,向老板陈五说明来意。陈五一听,甚为感动,连连称赞刘大人为官实在清廉,连忙包了200两银子连同那包衣服递给师爷。这时,正巧城内三二户当铺的老板也在陈五家作客,见此情景,也都深受感动,纷纷掏钱、写银票……


  刘业勤接过师爷送来的银子、银票,感动得热泪盈眶地说:“揭阳有义人也!”


  乾隆四十年(1775),刘业勤又回任揭阳。恰遇天灾,农田歉收严重,老百姓生活窘迫。偏在此时,县内的当铺不救民急,反而联合提高当息以剥削民众。


  刘业勤获悉后,下令:“凡有在当铺典当者,只需付还原当款,免去利息,限期三天,一律把所当之物赎回,过期无效。”在政令下,虽然陈五并没有提高利息盘削百姓的行为,可是,他的店也在此次执行内。然而,早在前一天,刘业勤就派人封了陈五的店。直到四天后,刘业勤派人来通知他开店。通过这样的方式,刘业勤使陈五这个守法商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也借此报恩。


  轶事二


  守护百姓安危,心系江河安澜


  乾隆己丑年(1769),揭阳县由于洪水而引发饥荒,大量灾民面临严重生活困难。


  身为县令的刘业勤亲临灾区现场组织救灾工作。他通过设厂施粥等方式安抚灾民,还带头捐出俸禄,组织官员以及地方有名望、有家底的人员进行募捐,全力将救灾工作开展下去。因为救灾得力,虽然当年有饥荒发生,但是相比以往,却大大降低了灾害的损失程度。许多百姓因他的积极救灾而得以保存生命以及重建家园。


  乾隆乙未年(1775)六月,揭阳县再次发生洪涝灾害,堤防冲毁,县城周边共有百数十乡受灾,刘业勤面对灾情,运用以往的救灾经验,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在救灾过程中,刘业勤还增筑堤防数百丈,防止农田因受淹而失收,使得揭阳民众避免了大灾之后的饥荒现象发生。


  轶事三


  致力捐修,有造于揭


  揭阳县境内遍布江河,群众在出行时,因为没有桥梁,所以很不方便。对此,刘业勤一方面分别在鸾波渡、仙桥渡、拱北楼渡、东门渡等江河边开展桥梁加固工作,还捐置渡船,拨渡夫使用等,从而方便百姓出入。另一方面,刘业勤带头自掏俸禄,大力捐修县城内外的十二座桥梁,并到现场参与桥梁建设,指挥疏通城内大小溪河,为保障百姓交通出钱出力,以清廉工程造福于民。


  刘业勤主持编纂《揭阳县志》,他邀请番禺著名才子凌鱼(进士)和本邑中有才华的文人一起编修,并亲拟《凡例》,撰写《序言》,至乾隆四十四年(1779)五月纂定《揭阳县志》8卷,为做好地方志书工作做出积极努力。


  清代揭阳人、直隶总督郑大进在《榕江书院记》中,盛赞刘业勤助田育士,重教诲,兴儒学的功绩,记述:“侯之有造于揭岂浅?鲜也哉!”“有造于揭”是对刘业勤以勤廉作为治理揭阳有功的最大褒扬。


  文字整理:李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