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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警嫂”身份宣传,律师执业岂能靠“关系”
发布时间: 2025-12-31 来源: 红网 作者:

  □沈利平(江西师范大学)


  据光明网报道,12月28日,天津一名刑辩何姓律师的社交平台账号在介绍中称自己是“警嫂”,“爱人是市局经侦办案警官”,引发关注。有网友发帖质疑,此举是否符合职业规范。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天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天津市司法局正调查核实此事,若查实涉事律师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理。


  尽管该律师事后删除并修改了相关内容,并辩称此举是为了体现专业性,但结合网络上类似乱象和公众的担忧来看,其行为并不能视作“宣传失误”,我们应该考虑其是否为典型利用亲属公职身份,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从行为本身而言,这位律师对自己的宣传之举,存在着背离职业伦理的问题。律师的立身之本,从不是亲属的公职身份,而是过硬的法律素养与实打实的办案能力。


  从获取的信息中,我们能看到其作为8年执业经验的刑事律师,宣传中刻意将“爱人系市局侦办经济犯罪警官”与自己的执业活动捆绑,这种做法会让公众误以为该律师能够利用亲属的警察身份干预案件处理,实际上是借助司法机关的权威为自己吸引客户,营造出“手握特殊渠道、能办特殊事情”的错觉,严重损害了律师执业的公平性和司法的公信力。


  若让“关系”压倒了“专业”,也就公然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此类靠“身份背书”牟利的做法是部分律师投机取巧的惯性思维,这种风气会严重侵蚀法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的生态根基。


  换个角度来看,这一行为对司法公信力的伤害更具隐蔽性。律师与办案警官的亲属关系,本身就会存在司法利益冲突的潜在风险,而公开宣传这种关系,是否直接冲破公众对司法中立性的信任底线?


  有网友直言“看到这种宣传,难免怀疑案子的办理是否公正”,这种质疑并非无端揣测。司法的公信力是建立在每一个司法环节的公开与透明,个别律师的身份绑定式宣传,即使没有实权干预,也会让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信任上一旦出现裂痕,修复时远比单一的违规行为处罚更为艰难。


  此类行为的滋生,能明显看出对于律师线上宣传的相关规定和监管制度存在着短板。天津市律协虽明令禁止律师明示或暗示与办案机关有特殊关系,但在社交平台这一新兴宣传阵地,监管的“触角”似乎未能及时延伸。从该律师的宣传内容长期存在,到舆情发酵后监管部门才介入核查,再到网络上仍有部分律师发布模糊化“特殊关系”的宣传,那么,日常监管缺位、平台与监管部门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也就显而易见了。


  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终究要靠专业立身、靠规范护航。不论是律师还是警察,都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职业,更应严守纪律,绝不容许任何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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