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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人民法院以债务抵销方式成功执结系列案件14宗
发布时间: 2025-11-12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敏梅 吴惠心

  一家事业单位,一家民营企业,双方互负债务,且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执行循环”怎么解?近日,惠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用债务抵销方式,促成惠来某事务中心与惠来某建设公司达成债权债务抵销方案,顺利化解系列案件14宗,涉及标的金额近亿元。


  互负债务,双方消极履行


  2025年5月,惠来某事务中心因惠来某建设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返还其在相关建设工程中多付的工程款及利息等,向惠来县人民法院申请对12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4970万余元。


  接到该系列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看案卷、梳理案情,发现此前建设公司也以事务中心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其在相关建设工程中的款项7635万余元向法院申请对2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双方形成互负债权债务的对峙局面。


  “这14宗案件涉案标的达1.26亿元,每宗案件所涉及的利率约定、罚息计算标准不同,且涉及民企与政府建设工程款项计算都较为繁琐费时,若简单采用强制执行,不仅难以解决根本矛盾,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对后续的工作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执行法官通过仔细阅卷,发现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交织复杂,但均有生效法律文书佐证,完全符合执行抵销适用条件。


  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启动执行和解督促机制,从推动双方形成债务抵销和解协议方面入手,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化解。


  意见不一,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虽然我们两方互负债务,但事务中心需要偿还我方的欠款更多,就算进行了债务抵销,剩下的债权也不一定能够及时实现,我方对其偿还能力并不信任。”建设公司对抵销方案并不认同,坚持要求事务中心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建设公司应当返还我方多付的工程款及相关利息,但他们始终未将款项付还。”事务中心称,在这些债权债务中,还涉及到一些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解决。“对方未必愿意坐下来和我们谈呐。”事务中心对抵销方案态度消极。


  抵销范围如何确定?抵销顺序如何安排?诸多问题横亘其中,双方当事人亦不愿意进行协商对话,对法院提出的债权债务抵销方案均十分质疑,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释法明理,债务成功执结


  “一家事业单位、一家民营企业,这么僵持下去,一旦陷入‘执行循环’,更加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执行法官再次梳理案情、整理思路,寻求双方和解的可能性。“如果能将情、理、法讲透,让双方握手言和,一揽子化解这批纠纷,这对双方以及当地经济的发展才是最有利的。”


  “你方与建设公司相互负有债权债务,根据民法典第568、569条,是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此外,进行债权债务抵销,不仅能降低诉讼风险成本,避免矛盾纠纷再次衍生,对提升你方单位的诚信,维护自身的声誉和正常运转秩序也是十分有利的。”一方面,执行团队多次走访事务中心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动释明法理,全力调动事务中心对债务抵销方案的积极态度;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带队到建设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引导其理性看待、摒弃对立情绪,从化解矛盾、共谋发展的大局出发寻求解决方案。


  “你司不履行生效判决,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可能冻结账户、查封资产,甚至还将面临限高、失信的风险,完全是弊大于利的。现在与事务中心进行债务抵销,反而更有利于你司减少繁琐的还款流程和账目核算,提升资金流动性,更有助于公司发展。”


  经多次走访、释法明理,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座谈协商。经过现场多番沟通,双方最终同意进行债权债务抵销。


  执行法官当即推动双方着手开展债权债务梳理,全面厘清当前的债务债权情况、互负债务的具体金额、性质、履行期限等,并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判决书、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利息计算等进行鉴定审计并形成会计鉴定意见书,为后续具体抵销方案的落地提供权威依据。


  2025年9月,事务中心与建设公司达成债权债务抵销方案,明确双方互相抵销债权债务4970万余元。


  至此,这场“执行循环”的困局得以彻底破解,双方纠缠多年的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