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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入口违法停车存隐患 违停司机受处罚
发布时间: 2025-09-29 来源: 潮州日报 作者: 交宣

  近日,潮州交管高速一大队执勤民警巡逻时,发现大潮高速中山楼互通往潮州方向高速入口处,一辆货车因故障靠边停放,现场未设置任何警告标志。对货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潮州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随意停车潜藏追尾风险剧增、引发连环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多重风险。高速公路上车速普遍较快,当遇到前方突然停驶车辆时,由于反应时间短、刹车距离不足,很容易导致追尾事故;后方车辆为躲避前方停驶车辆,可能会采取紧急变道等操作,影响到相邻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进而引发多车连环相撞严重事故;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流量较大、车辆交织频繁,随意停车会导致该路段通行能力下降,车辆行驶缓慢,造成交通拥堵,降低通行效率。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发生事故或突发故障无法移动,大部分驾驶人第一反应是打开双闪,车靠边,人撤离,报警求助,但还有一个关键步骤常被忽略,即摆放好三角警示牌。需要注意的是,三角警示牌一般都是随车配备的,虽然平时用的情况不多,但是一定要提前确认三角警示牌的位置和使用方法,防患于未然。不能用灭火器、水桶等物品代替三角警示牌。


  摆放距离和位置有明确要求:在常规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 若遇雨雾天气,还得将距离延长到200米;如在弯道行驶时出现事故,警示牌需摆放在进入弯道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同时,三角警示牌应摆放在故障或事故车辆同一车道内。


  潮州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出行前应检查三角警示牌是否配备齐全。车辆遇故障或事故时,规范设置三角警示牌能提供重要安全保障,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快警示”的应急准则。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