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引发社会关注的“海底捞小便”一案,以法院判处涉案者以及家属向相关企业赔偿220万元落下帷幕。该事件的起因是在今年2月,唐某与吴某在火锅店就餐时轮流朝着锅中小便并拍摄视频,并且吴某在朋友圈发布视频。随后上海黄浦警方对两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令公众哗然,220万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在这次的案件中,唐某与吴某在火锅中小便的行为,不仅对随后在该店中就餐的客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更对海底捞的财产与名誉构成了侵权。220万的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企业面对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物料损失,明确地体现了法院对于企业名誉和财产损失的认定,更切实回应了司法对于公众受害心理的认同。220万的赔偿金额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号,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的底线不容挑衅,任何以博流量之名为噱头的无底线行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
需要注意到的是,本案中的涉案人员唐某与吴某均未满18岁。二人为博取他人关注,在公共场合下做出如此行为,不仅反映出二人公德意识与法律观念的淡薄,也暴露出二人家庭教育的缺失。未成年人的教育从来不只是学校的责任,父母的言传身教更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重要的塑造作用。在本案中,法院判处涉案人的监护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也在实践中重申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具有不可或缺性,错误的或者“放养”式的教育只能为社会教育出“巨婴”。
然而在巨额的赔偿背后,更深层次的事件根源令人深思,为何当今社会众多博人眼球的事件层出不穷。从过去的“老八吃大便”到近日的“海底捞小便”事件,反映出在如今互联网时代,部分人在“流量至上”理念的侵蚀下对于流量的畸形追求。互联网早已成为当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如何避免互联网中的糟粕对于青少年甚至公众的影响,网络平台应当加强互联网信息监管,从渠道入手,以信息来源为切口,阻止糟粕信息的流通,加强内容审核,建立完善的内容分级机制;立法部门也需要加强相关立法,可考虑增设“公共场所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条款,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以积极的立法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在家庭教育中,更需要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媒介素养的关注,守好未成年人参与互联网的最后一道防线。
220万的巨额赔偿,引发了公众舆论一片哗然,也警示着我们如何构建文明和谐友好的社会,平台方应该提供一个良好的互联网环境,立法和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地提供法律保障,而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更不可做“甩手掌柜”,将教育责任一股脑抛给学校和社会。而唯有“三管齐下”,打好“预防、惩戒、教育”这一套组合拳,方可促进文明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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