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高速上戴恐怖面具:娱乐归娱乐,安全归安全
发布时间: 2025-08-28 来源: 红网 作者: 陈得之

  近日,一则“高速戴恐怖面具惊吓过路车辆”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经杭州高速交警通报,涉事人员为某校外籍教师Hugo,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取出自带恐怖面具佩戴,被邻车乘客拍下并传播。尽管事后警方认定其“无主观故意”,并对其批评教育,当事人也已道歉。


  对此,有部分人认为该行为背后所折射出的是安全问题与文化适应之间的矛盾,其给出的辩护理由是西方盛行“假面文化”。他们认为佩戴面具是万圣节、化妆舞会等场合的常见行为,不必过度解读。的确,在西方文化中,面具常作为娱乐、戏剧或节庆元素出现,具有一定的民俗传统和娱乐功能。但文化习惯从来不是行为免责的“通行证”,任何行为都应当建立在不侵犯他人权益、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基础之上。


  高速公路是一个行车速度极快、安全风险极高的特殊场景。驾驶员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任何突发干扰——无论是突如其来的障碍物,还是邻车中一张“恐怖面孔”——都可能引发瞬间慌乱、误判甚至失控,进而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事实上,涉事双方车辆并行长达9秒,虽未发生事故,但已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一旦后车司机因受惊而急打方向或紧急刹车,后果不堪设想。


  事实上,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发生。2024年8月,青海海东有一名小伙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戴鬼脸头套,并将上半身伸出窗外。该小伙最终因妨碍安全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即便当事人并无恶意,其行为的客观危险性已足以构成违法嫌疑。警方对其“批评教育”的处理,既体现了执法温度,也明确传递出“危险举动绝不可为”的信号。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也反映出个别外来人士对中国本地法律与社会习惯的认知不足。跨文化语境中,的确可能存在行为模式的差异,但尊重当地法规、适应公共秩序,是每一位国际居住者的基本责任。“文化差异”不能成为危险行为或违规操作的托辞。真正的文化包容,应当建立在相互理解和共同维护规则的基础上。


  在这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跨文化沟通与教育。外来人士在融入中国社会的过程中,应当主动了解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同时,社区、学校和工作单位也应提供必要的引导和支持,帮助国际友人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只有通过双向的沟通与教育,才能实现真正的文化融合与共荣。


  正如杭州高速交警所提醒:“文明行车,杜绝危险举动”。无论面具背后是何种文化背景,在高速公路上,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我们欢迎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但绝不接受以文化之名为危险行为开脱。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做冒险之举,不存侥幸之心。


  此事最终以当事人接受警方教育并道歉而告一段落,但它应成为一个警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路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安全文明的践行者。面具可以用来庆祝节日,但不能遮挡了对公共责任的认知。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942/62/15234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