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发布“关于拟给予李某某同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公告”,内容如下:李某某同学:鉴于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此前,李某某私会外籍游戏选手“宙斯”时,曾被曝光不雅视频,当时一度引发舆论哗然。
诚恳而言,李某某确实做错了事,这样一件不光彩且违背公序良俗的事,不仅让她本人陷入舆论风波,并遭致大量网友的批评与鄙夷。同时,也让她的家人、朋友、学校蒙羞。鉴于此,学校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也在情理之中。
可即便如此,学校做出的拟开除决定也有待商榷。校方依据的规定条款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这不禁让人疑惑,此事真的上升到国格高度了吗?那拍摄视频并公开传播的Zeus岂不是让乌克兰在世界范围颜面扫地。坦白讲,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失德行为还没有能力去影响国格。因此,这更像是将学生私德放大为开除找一个合理且难以反驳的理由。
应当看到,类似李某某的问题学生并非个例,现实中学校开除问题学生也是常见操作。但一开了之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的不是办学严谨,而是学校的粗暴管理和推卸责任。问题学生还是学生,是学生学校就要管。但把学生开除了,学生身份就变成了社会人员,学校也就不需要负责了,管理就变成了社会和家长的事。这不是教育的初衷,也不是学校存在的意义。
因此,相较于开除这类问题学生,似乎更值得关注的是,探析他们偏离常态行为的动机,以及能否通过引导使其纠偏。学校、家长、社会三方应是合作关系,而非互相踢皮球把问题踢给某一方,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拿此事来说,诚然,学校确实拥有开除学生的权力。但是,学校实施惩罚的初衷本就包含着教育的意味,那么在做出开除决定时,就更应审慎思考。学校教育真正应追求的,是从单纯的惩罚思维转变为对学生进行救赎。网络舆论往往对问题学生缺乏宽容,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学校却应该给予他们这样的机会。
没有人是一夜之间一下子长大的,个体的价值观也一样。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在日常教育中都要注重品德教育和认知素质提升教育,最大程度上保证个体养成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价值观。当然,作为成年个体,更应懂得洁身自好,自尊自爱,把任性放纵当个性,把不负责不担当当独立是非常愚蠢且危险的思想。一个应是常识的道理是,过于纵容自己的任性就是逐渐杀死自己。
电影《一个都不能少》中,魏敏芝为了“承诺”竭尽全力找回了辍学的学生,可即便如今教育高度发达,拾起勇气,扛起初心,重新寻回一个迷失自我偏离正轨的学生,依然是件意义非凡的事。至少,积极采取教育引导行动,总比轻易做出开除决定更有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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