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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王”货不对板 凌晨企图蒙混过关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出击严查严处
发布时间: 2025-07-11 来源: 汕头日报 作者: 蔡晓丹

  日前,一辆悬挂江苏籍号牌的“百吨王”凌晨从高速公路通过汕头峡山高速收费站出口时,司机持一张与本次运输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企图蒙混过关,汕头“一路三方”跨部门联合协作,及时果断出击,成功查获该辆货不对板的“百吨王”货车。


  7月4日凌晨4时24分左右,苏A1F1**(苏JE9**超)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石料行驶至广东汕头峡山高速收费站出口,经过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为138.8吨。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司机出示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与本次运输实际情况不相符,随即将该情况通报给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高速公路大队接报后,迅速组织执法队伍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前往峡山收费站对当事司机和车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为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车属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具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大件运输经营资质,司机朱某已取得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朱某出示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通过“跨省大件审批”微信公众号扫码验证查询,该证件“当前有效”。


  经进一步询问调查得知,朱某驾驶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石料是从甘肃省庄浪收费站上高速到汕头市。朱某出示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中载明的许可信息与本次运输实际情况明显不符:证件中许可的有效范围为安徽省、江西省、广东省,实际不包括甘肃省;许可的牵引车号牌为苏A1F1**,挂车号牌为湘F599**超,实际挂车号牌为苏JE9**超;许可的货物为环保过滤器,实际运载货物为石料;许可的车货总质量为90吨,实际车货总质量为138.8吨,超限超载比例为183.2%。


  驾驶员朱某现场无法提供运载货物货单信息,其对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供认不讳,对峡山收费站称重检测苏A1F1**(苏JE9**超)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为138.8吨的结果无异议。


  按照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联合执法队伍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超限超载车辆需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点处理。考虑到从峡山高速收费站引导“百吨王”货运车辆到就近的潮阳区金浦超限检测点距离约15公里,途经路段有多处桥梁,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经综合研判,联合执法队伍在协同收费站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责令当事人在峡山收费站超宽预留车道(封闭性)落实卸货整改。整改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全程监督并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至7月4日23时30分,当事人整改完毕,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限车辆进行扣押至潮阳区金浦超限检测点做进一步处置。


  因朱某驾驶苏A1F1**(苏JE9**超)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汕湛高速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已对朱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鉴于该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车货总质量已超过100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已将该起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和货物装载源头线索通报给涉案车籍地及货物装载源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链接:专项行动筑牢防线


  自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部署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日常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公安交警、城管、路政等部门,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加强联合布控稽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截至7月8日,全市累计查处各类货车违法超限运输案件533宗,其中“百吨王”(含准“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案件5宗,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了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


  下一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加强信息共享和反馈,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同推进源头综合治理,持续做好“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