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速写:
吴秋蓉,中共党员,惠来县司法局溪西司法所所长,2019年获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22年获省司法厅授予“嘉奖”,同年获市司法局授予“揭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溪西司法所202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2024年被评为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单位,2025年被评为惠来县巾帼文明岗。
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吴秋蓉。林洁松 摄
自2010年考入惠来县司法局溪西司法所,吴秋蓉与社区矫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她以15年扎根一线的坚守,亲历社区矫正事业发展,与这项事业共同书写了一段充满温情与担当的成长故事。
初入征程,从业务新兵淬炼成行家里手
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广东尚处探索阶段。作为一名刚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不久的青涩“新兵”,面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完善、经验匮乏的困境,吴秋蓉“摸着石头过河”,她一边学习一边思考,从业务新兵淬炼成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家里手。
开展工作靠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和一支笔,每新增一名矫正对象,便要在台账本上,工工整整地手工填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犯罪类型、矫正期限等一系列信息。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实则繁琐无比,稍不留意就会出错,得全部重新填写。从一开始手忙脚乱对接入矫事宜,到如今轻车熟路地给矫正对象做思想工作,井然有序安排好社区矫正整个环节。10多年来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吴秋蓉从一名青涩腼腆的司法行政新人成长为干练果敢的社区矫正执法者。
勇挑重担,用厚积薄发书写改革创新
每一个迷途知返的灵魂都值得被拯救,而社区矫正工作正是那座引导灵魂通向新生的桥梁。2020年7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为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吴秋蓉带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以“党建+司法行政”为载体,创新教育帮扶模式,推动“人性化监管+精准化帮扶”相结合,让社区矫正工作充满贴近民生的温情。
2024年,社区矫正对象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犯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入矫,因失业无经济来源、家庭负担重,他在入矫时的心理测评结果显示其心理健康状况不佳,个别教育中流露出有抑郁轻生倾向。吴秋蓉带领心理咨询师、社工连续3个月上门疏导,每次上门带上慰问物资,协调民政部门为其申请临时救助,并联系服装厂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如今唐某不仅有了稳定收入来源,还主动加入司法所志愿者队伍。这样的故事并非个例,《社区矫正法》实施5年来,吴秋蓉所在的溪西司法所累计接收矫正对象75人,解矫80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再犯罪。
赓续前行,以初心使命绘就社矫新篇
社区矫正既要有人情温度,更需科技赋能。当前,在信息化建设的浪潮下,社区矫正工作迎来了重大变革。“一体化平台”智慧矫正系统的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改变了矫正监管模式,使矫正工作更加高效、精准。
2025年5月,吴秋蓉在平台上日常查看刷脸打卡情况时,发现并核实了矫正对象吴某某多次欠缺刷脸打卡,存在违规外出风险,经多次批评与扣分仍不改正后,随即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法》上报县局给予训诫处分。此举不仅惩戒了违规者,更坚决维护了社区矫正的法律权威,为全体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展现了社矫工作的尺度与力度,筑牢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吴秋蓉见证了惠来县社区矫正从无到有,从最初的探索性管理到如今的“智慧矫正”,有幸亲历社区矫正10余年的改革发展历程和日新月异的变化。吴秋蓉始终以法律为尺、以温情为度,既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也传递着法治社会的温度,诠释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