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虐猫被处分考生进入事业编政审,道德考察不能沦为空谈
发布时间: 2025-07-02 来源: 红网 作者: 宋好

  近日,有网友爆料“桂林一事业单位招录考察人选曾虐猫”,引发全网热议。舆论场中“一票否决”与“宽容改过”的争论背后,暴露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在公职人员招录中,道德考察为何在个案争议中沦为模糊地带?


  2024年10月至11月,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苏某某将人用药物碾粉投喂流浪猫。学校曾依规给予苏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如今被处分考生进入事业编政审环节,一个核心问题亟待厘清:在公职人员招录中,道德考察究竟该如何摆脱“软指标”的困境,真正成为守护公权力伦理的防火墙?


  公众对虐猫考生的抵触,本质上是对公职岗位特殊属性的认知投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道德水准与服务质量存在隐性关联——一个能对弱小生命施加伤害的人,很难让公众相信其在面对群众诉求时能保持基本的悲悯心。这种担忧并非苛责,而是基于职业伦理的合理推断:当城管面对摊贩、社区工作者面对孤寡老人时,共情能力本应是职业素养的基石。而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虽将“道德品质”纳入考察范畴,却因缺乏细化标准,导致考察单位在实操中难以对“虐猫”这类特殊行为形成明确判断,最终陷入“舆论倒逼审查”的被动局面。


  事件暴露出的流程漏洞更值得警惕。苏某某能顺利通过报名、笔试、面试,直到政审公示才被网友“扒出”过往,反映出当前招录机制中道德考察的滞后性。目前多数单位的资格审查集中于学历、年龄等硬条件,对道德品质的审核往往依赖档案材料,但校内处分若未装入档案或被刻意隐瞒,审查机制很难发现问题。这种“重纸面轻实际”的考察模式,使得“道德把关”沦为事后诸葛亮。更关键的是,从受处分到参加政审不足一年的时间里,招录单位是否对其行为矫正情况进行过动态考察?是否要求其提供思想汇报或公益服务证明?当道德评估止步于“查处分记录”,“真心悔改”便可能成为无法验证的空谈。


  据微信公众号“平乐发布”7月1日消息,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天发布情况通报称,苏某某不符合《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无论是录用还是否决,都应公开道德评估的具体依据,让公众看见“为何行”与“为何不行”。从校园到职场,道德教育不应止于惩戒,更需建立“犯错-矫正-评估”的闭环。当事业单位招录能将“悲悯心”“责任感”等抽象道德转化为可量化的考察指标,才能既守住公权力的伦理底线,也让真正改过者拥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说到底,公众对虐猫考生的争议,本质是对公职人员道德标杆作用的期待。这种期待不应仅靠舆论监督来维系,更需通过制度设计将道德考察从“软指标”变为“硬杠杆”。唯有让招录流程中的道德评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才能真正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让公职队伍的道德水准与公众的信任度同频共振。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nograb/646941/83/15091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