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凌晨,内蒙古包头、呼和浩特等地的夜空被突如其来的烟花爆竹声打破宁静。高考成绩放榜,金榜题名的喜悦驱使部分考生家庭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激动之情。然而,这份在深夜爆发的“喜庆”,却让无数被惊醒的市民倍感困扰,引发了关于庆祝方式与公共秩序、个人喜悦与邻里安宁的广泛讨论。理解考生家庭十年寒窗终获回报的激动心情是人之常情,但这份喜悦的表达,必须恪守公共秩序的边界,尊重他人的基本权利。(6月24日 极目新闻)
高考是人生重要节点,成绩揭晓的瞬间承载着考生与家庭的巨大期待与压力释放。选择传统方式庆祝,本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庆祝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否恰当。凌晨时分,正是城市居民休养生息、为次日工作学习积蓄精力的关键时段。此刻,震耳欲聋、此起彼伏的烟花爆竹声,无疑是对广大市民基本休息权的严重侵犯。它影响的不仅仅是睡眠质量,更是第二天的工作效率、学习状态甚至身心健康。将个人或家庭的喜悦,建立在干扰甚至损害他人基本生活安宁的基础之上,这种庆祝方式显失妥当,暴露了个体公共意识的缺失。
更深一层看,此事折射出部分社会成员在权利与义务认知上的偏差。金榜题名固然可喜可贺,但它并不意味着获得了超越公共规则的特权。在现代文明社会,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边界。庆祝的权利是真实的,但邻居享有安静休息的权利同样不容忽视。当两种权利在深夜狭路相逢时,选择在凌晨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是将个人权利凌驾于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之上,是对公共空间规则的漠视。这种“我的喜悦大于一切”的心态,是公共道德素养匮乏的表现。
同时,这一现象也拷问着城市管理的预见性与执行力。高考放榜时间固定,其可能带来的庆祝活动及其潜在扰民风险并非不可预见。相关部门是否在放榜前进行了充分的宣传引导,呼吁文明、安静的庆祝方式?对于早已在众多城市实施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在高考放榜这一特殊节点,是否加强了巡查执法力度,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如果管理缺位、执法滞后,仅靠市民自觉,难以遏制此类扰民现象的集中发生。有效的事前预警、事中干预,是维护公共秩序不可或缺的一环。
化解这一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公民个体需提升公共素养。考生及家庭在分享喜悦时,应自觉选择更文明、更安静、更环保的方式,如家庭聚餐、线上分享喜悦或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等,将个人情感的宣泄与对公共秩序的尊重结合起来。真正的喜悦,应能温暖人心而非惊扰他人。其次,管理部门需强化主动作为。应针对高考放榜等易引发集中庆祝活动的节点,提前制定预案,加强相关法规的宣传,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劝阻、依法处理,确保法规的严肃性。最后,社会应倡导理性、文明的庆祝文化。学校、社区、媒体应积极引导,让公众认识到,表达喜悦的方式多种多样,而尊重他人、遵守公序良俗是文明社会成员的基本素养。
高考的胜利,是个人努力的成果,也是社会支持的结果。庆祝这份喜悦,本身应是社会和谐的体现。唯有当个人情感的表达与公共秩序的维护相协调,当权利意识与责任担当相统一,这份“金榜题名”的喜悦才能被全社会真诚地分享与祝福,而非在深夜的噪音中演变成对他人的困扰。这份喜悦,唯有在守护公共边界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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