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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质保”成空话,商家承诺为何总在售后翻脸?
发布时间: 2025-06-03 来源: 红网 作者: 胡娜

  近日,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陈女士反映,在北京居然之家玉泉营店购买的梦百合床垫,在使用2年后,床垫边缘出现塌陷现象,已经到达无法正常使用的地步。想到购买时商家有“十年质保”的承诺,陈女士便提出更换要求,但商家认为床垫不存在质量问题,不予更换。(6月2日 央广网)


  这件事展现出的问题是消费者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尽管“十年质保”是商家主动提出,但是否履行售后义务,其决定权仍在商家。此刻,“十年质保”这样的承诺似乎变成了售货话术,当初诚意满满的售后保障,也变成了一纸空头支票。


  陈女士表示“床垫边缘塌陷现象严重”“无法承受小孩的重量”“差点致小孩受伤”“无法正常使用”……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仍然以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更换赔偿,明显和当初“十年质保”的承诺背道而驰,既然商家不认为床垫存在质量问题,而陈女士认为床垫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这个问题甚至达到大众认知中“影响正常使用”“带来安全隐患”的程度,那么,商家应该积极解决,不应该用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粗暴地回绝陈女士更换货物的请求,在上门进行质检后,商家二次回绝,陈女士仍不满意,商家也应该积极联系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质检,就事论事地和陈女士沟通,而不是对消费者冷处理,让消费者联系相关平台,等投诉后才继续推进售后流程。


  在消费者与商家进行交易前,商家通常会对商品及售后服务做出说明解释,而售后服务也是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是消费者判断是否购买商品的一大指标,既然商家敢做出“十年质保”的承诺,在货物售出后就理应跟进后续质量问题,在消费者遇到问题时积极沟通解决。交易达成,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售后服务是商家应尽的义务,也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应该粗暴回绝。


  承诺不是售货的固定话术,也不是促销货物的手段,更不是展现诚意的工具,它是商家切实许诺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商家不想进行售后服务,大可不必许下承诺,让消费者货比三家自行购买即可,如果担心售货后遇“纠纷”,可以在交易时说明售后保障范围和条件,一切根据规则办事,不能用模糊不清、含糊笼统的话术来推脱责任。


  商家履行承诺,积极提供实际保障,才能展现自己的诚意,逐步树立起良好口碑。商家卖得开心,消费者买得高兴,这才是商业市场的理想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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