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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托管”运营不佳遭冻结,钱打水漂?
发布时间: 2025-05-12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当下,网店代运营成为众多商家寻求流量变现的捷径。然而,当运营服务未能带来预期收益,甚至店铺遭遇冻结,商家该如何维权?日前,榕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短视频平台网店运营服务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代运营方全额退还押金。


  2023年3月,周某与罗某签订《抖音店铺合作运营服务协议书》,约定由罗某、孙某为周某的抖音网店提供运营服务,罗某、孙某根据店铺盈利情况以梯度分成方式计算运营服务费用,合作押金4万元,合作期限为一年,罗某、孙某应在期满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押金。


  然而,双方合作仅仅两个月,由罗某、孙某代为运营的三家网店被平台官方冻结,店铺保证金6000元被平台扣除,运营无法继续。于是,周某与罗某、孙某协商解除协议,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被扣除的保证金。但罗某和孙某认为,他们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了服务的义务,而周某对及时回复客服消息、准时拍单发货等工作不够重视,存在一定过错责任,因此无权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同时要求退还押金及赔偿保证金。因双方协商未果,周某遂将罗某、孙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与被告罗某、孙某达成的运营服务合同,依法受法律保护,应予恪守。案涉店铺于2023年5月即被官方冻结,导致无法继续运营。双方对于店铺被扣款、冻结的责任归属问题各执一词,但均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己方主张,在案证据也无法认定店铺被扣款、冻结的具体原因及责任归属。二被告认为原告存在过错、违约行为,可以不退押金,但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且因店铺经营不理想,达不到双方约定分成的最低利润额,故原被告之间也没有存在可在押金中扣取结算利润的情况。因此,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原告要求二被告退还押金4万元,合理合法,可予支持;原告诉请二被告赔偿损失6000元,但原告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实际损失情况及该损失系因二被告的过错行为而致,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退还原告押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当前,电商代运营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但因各家代运营机构资质良莠不齐,服务标准难以明确,相关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商家在选择服务机构时要充分了解服务机构的运营资质、用户评价和效果评估,仔细甄别考察,切勿盲目选择。在签订服务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商业风险,明确服务内容、双方权益和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运营数据等资料,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