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假期把房间给我取消了,还不允许我提赔偿”“现在要求退房不是为难人吗”“提前很久订的酒店,突然涨价要我补3倍差价,不然就要求我退订”……“五一”假期,多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此前通过平台预订的酒店、民宿被商家以“停业装修”“系统错误”“业务调整”等理由单方面取消订单,随后同一房源在其他平台以数倍高价重新上架。(5月8日 《法治日报》)
“五一”假期,国内旅游市场迎来预订高峰。当游客们还在朋友圈晒着九宫格美照时,有关酒店、民宿“毁约涨价”的话题却悄然登上热搜。商家“毁约”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坐地起价,在假日期间大赚一笔。笔者认为,酒店、民宿“毁约涨价”的行为,无疑违背了契约精神,也让商家的诚信和商誉“掉价”。此类出卖诚信赚取不义之财的乱象,亟待有关部门依法整治,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毋庸置疑,酒店、民宿拥有自主定价权,可以遵循市场规律,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调整房价。假日期间,酒店、民宿客房价格因需求量大增而暴涨,本也无可厚非。这种市场调节,只要明码标价,不触碰“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法律底线,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属于经营者定价自由,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会干预。然而,不少消费者提前订好了酒店、民宿的客房,等于双方签订了合同。在没有不可抗拒无法履约的特殊情形下,酒店、民宿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如果确实因“停业装修”“业务调整”等原因,导致假日期间无法经营,双方可以协商取消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一些酒店、民宿却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毁约”的真正目的,是因为此前客房的价格订低了,想先“退订”再“涨价”,在假期赚更多的钱。
事实上,被强行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消费者,大多只能获得原价退款,最多在与平台沟通后获得一定数额的“差价补偿”“优惠券”“代金券”等。能实现“退一赔三”的少之又少,消费者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维权,于是许多消费者便选择吃哑巴亏。而商家在“毁约涨价”的操作下,在假期赚得盆满钵满。酒店、民宿如此趋利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打乱了旅客的出游和住宿计划,相应增加了出游的经济成本,更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毁约涨价”乱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应采取有力措施,联合平台依法予以整治,严格规范酒店、民宿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一旦查实以虚假信息为理由单方面“毁约”的违法行为,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责令商家支付消费者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即“退一赔三”,让商家最终得不偿失。如此,让“毁约涨价”无利可图,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乱象。
诚信为本,乃经商之道。商家千万不能见利忘义,做出类似“毁约涨价”等违法行为。对商家而言,消费者是“上帝”,必须一诺千金,按照合同认真履约,以诚实守信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才能经营得更加长久。否则,将一纸合同当作废纸,有利可图便单方面“毁约”,即使事后受到严厉惩罚,也会严重影响自身的诚信和商誉,最终被广大消费者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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