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平区、潮阳区、潮南区均有村民上山祭扫时违规使用明火引发火情。所幸发现、扑救及时,没有引起更大危害。当前正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3月30日上午,市气象台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随着清明节临近,市民祭扫活动增加,请务必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近日,潮阳区和平镇里美社区群众马某前往和平镇安轿村斩光山祭扫时,违规使用明火点燃香烛纸钱,并将未熄灭的烟蒂随意丢弃,引燃周边杂草引发火情。村护林员巡山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并对涉事人员马某进行教育。
在潮南区成田镇后坪村九肚山,村民许某上山扫墓祭拜时,违规使用烛火引发火情。经及时扑救,没有引起更大危害。涉事人员许某被潮南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月23日14时10分许,群众拨打110报警称,东方街道浔洄老村后面山林着火。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派员赶赴现场,配合消防应急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救险工作,并将涉事人员带回接受调查。经调查,当天下午,金平区东方街道浔洄村村民陈某某与家人到浔洄老村山上扫墓祭拜,故意避开森林防火检查站,违规使用明火点燃香烛,期间火星引燃地面枯叶,火借风势迅速蔓延,陈某某和家人多番尝试灭火未果,遂电话通知浔洄村治安工作人员,后撤离至山腰等待救援人员到场。因陈某某的行为涉嫌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执行行政拘留。浔洄村民陈某某说:“我现在很后悔,清明节快到了,希望大家扫墓时要注意防火,以我为戒,不能带火种上山,文明扫墓。”
近期,金平区严格要求各涉林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在各个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18个,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还通过无人机常态化巡航和森林防火视频监控24小时巡视,以便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立即开展扑火救援,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整体形势平稳安全。金平区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股副股长朱钊鹏表示,近期,金平区森防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清明将至,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采取绿色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进入林区请勿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不要抽烟动火,共同保卫绿色家园。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