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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班遛狗意外伤人,担责40%是一堂普法课
发布时间: 2025-03-03 来源: 红网 作者: 维扬书生

  “代班”遛狗时,遇到爱狗人士主动抚摸、搂抱狗狗,最终造成逗狗者面部被咬伤。这起宠物狗意外伤人事故,狗主人、代班者、逗狗者如何分配责任?近日,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狗主人、逗狗者分别承担30%责任,代班者承担40%责任,案件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3月2日 澎湃新闻)


  这起由宠物狗引发的赔偿案的案情并不复杂。2023年11月,颜某和崔某同在河边遛狗,双方互不相识。其间颜某见到崔某牵引的阿拉斯加犬,甚觉喜爱,主动靠近并抚摸、搂抱狗狗。然而,在抚摸、搂抱过程中被狗咬伤面部,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法院认定,颜某各项损失共计24962.90元。


  本案中,狗主人刘某、逗狗者颜某都存在过错,他们各自承担30%赔偿一点不冤。而代班者崔某明明是做好事,咋就承担40%责任呢?崔某在代班前并未向狗主人了解狗的特性,其对刘某的宠物狗并不熟悉。在法律上,帮人免费遛狗属于无偿委托合同关系,无论代班者和狗主人之间有没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委托行为,仍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崔某作为狗的临时管理人,未能及时阻止颜某对狗的抚触行为,导致颜某被咬伤,很显然,颜某被咬伤,崔某负有责任,法院判定其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一点不冤。


  代班遛狗意外伤人承担40%赔偿责任,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它告诉人们,宠物狗再讨喜可爱,但它毕竟是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在饲养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要求,以降低饲养动物可能对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威胁。同时,其他人在面对不熟悉的动物时,也应保持警惕,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意外伤害。


  文明养狗才是对狗最大的爱护。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饲养人或管理人应遵守养宠的相关规定,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把文明养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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