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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优待老人,别等检察部门催
发布时间: 2024-12-02 来源: 红网 作者: 黄齐超

  11月28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此前,石景山区存在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情况,老年人优先就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今年,石景山区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向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对辖区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监管职责。(11月29日 新京报)


  现实中,许多医疗机构已经实施了老年人看病优先的政策,这包括但不限于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等措施。但是,也有一些医疗机构并没落实优待老人的原则。所以,北京市石景山检察院向区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希望区卫健委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老人优先就医权,值得点赞。


  每一位患者到医院就诊,都希望尽早排到自己的号,尽早得到诊治。除非有紧急医疗的情况,大家都希望彼此能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然而,老年人是弱势群体,他们在医疗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不便和不易。从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看,我们应支持设置老年窗口,或者在普通窗口适当地落实“老人优先就医”原则,确保老人优先就医的权益保障。


  其实,保障老人优先就医权益不止是应有的社会风尚,还有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这是老年人就诊优先规则的法律基础。


  当然,让老人优先就医并不等同于可以无视秩序随意插队。优先看病通常是指在挂号、缴费、取药、检查等环节,给予老人一定的优先权,以减少他们的等待时间,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让老人感受到医疗机构的关爱。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应当本着“老人优先就医”的原则去采取一些措施,而不是损坏现有的就医秩序。比如设置老年优先挂号结算的窗口,比如增设老人通道,比如帮老人操作自动取片,等等。


  一些地方的医疗机构,消极落实“老人优先就医”的原则,就需要卫生机构部门督促。可是,倘若卫生管理部门也没有重视“老人优先就医”原则,不去履行职责,督促医疗机构保障老年人权益,那么,当地的检察部门就可以进行调查,然后发送检察建议。当然,我们更希望医疗机构能自觉,不让检察机关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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