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工作已经有20年了。2024年前段时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单位辞退,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了法院。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11月19日 人民网)
在上班期间睡觉1小时,确实违反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然而,直接开除一位工作了20年的员工,无疑过于武断。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违法并赔偿35万余元,这不仅为员工讨回了公道,也向社会发出了警示: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儿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用人单位若任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张某是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事发前一天,他因开车到半夜导致次日上班时过度疲劳,以趴伏和仰躺的方式在自己的工位上睡了1小时。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了一份《面谈表》,记录了张某“因困乏导致睡岗”的行为,并要求其签字确认。随后,公司向张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张某认为仅因工作时犯困睡觉1小时就被开除,既不公平也不合法,于是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从表面看,上班时睡觉1小时确实属于违纪行为,应当接受一定惩罚,比如依规扣除部分工资。这种惩罚方式大多数员工能够接受。但直接开除员工,却是明显的“小错重罚”。事实上,从张某的岗位特性和此次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他的睡岗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
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前提。本案中,张某的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从动机、次数、后果、影响等多方面考量,均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纪”。同时,张某在公司工作20年,表现优异,多次获得评优和晋升,仅因一次违反规定就被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欠缺合理性。正因如此,法院才判定公司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支付35万元赔偿金。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的结果,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为达到某些目的,刻意寻找理由开除员工。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职场的公平环境。这起案件为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审慎行使合同解除权。即便员工出现违规行为,也应查明原因,再视情况给予合理的惩罚。否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只能自食苦果。此外,劳动者也应增强法治意识,敢于对违法行为说“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共同构建公平、和谐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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