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惠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统筹各方力量,通过强化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打造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持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以强大的法治力量全方位营造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优良氛围,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充分履职,筑牢法治港湾
“一判了之”是最简单的解决方式,但绝不是最优的方法。惠来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全面考虑未成年人利益诉求,注重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避免给出一个“简单”的判决。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惠来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抚养权、人身健康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民事案件中,坚持德法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及时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例如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下午放学后的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中,考虑到四名未成年人均处于中考备考的关键时期,承办法官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以多番调解稳定原被告家长情绪,双方家长最终达成和解“由被告方家长共同赔偿原告15000元”,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业的情况下,该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送法进校园帮助学校提高法治教育水平。
在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惠来法院始终坚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标本兼治,惩防并重。该院积极采用契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将审判过程既视作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庄严“公堂”,又当做挽救教育未成年人的生动课堂。在处罚方面,坚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原则,精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以及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对于确有悔过改正意识的,坚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促进其改过自新;对于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尤其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罪犯,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处,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
宣传教育,厚植法治理念
惠来法院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以多种形式播撒法治甘霖,厚植青少年法治理念。
普法宣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坚持走出去“送法”和请进来“讲法”,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选派资深法院干警深入社区、校园,针对性讲解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网络犯罪等高发频发问题,并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进行释法答疑等方式,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思维,提升自身法治修养。近三年来,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十余次,覆盖青少年群体一千余人次。
深入辖区乡村开展“六一走进留守儿童”关怀活动。
注重留守儿童法治需求。主动将法治宣传与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长相结合,定期开展送法下乡、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年,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法院组织干警对留守儿童群体进行慰问,与孩子们亲切交谈日常生活情况,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需求,送上学习生活用品并通过漫画书的形式讲解校园霸凌、故意伤害等常见的法律及安全知识,切实引导孩子们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
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强化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培育,朱某龙强制侮辱未成年少女一案中成功入选省高院、省妇联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该案被告人通过网络手段强制侮辱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创伤。法院果断作出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这一判决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为提升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供有力指导,同时也表明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起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多方合作,构建防护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网,惠来县人民法院加强与家庭、学校、妇联等多方主体的合作,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促推全社会融合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督促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注重亲情关系修复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呵护,随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做实家庭教育、调解劝和等家事特色工作,让“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贯彻家事审判始终,最大程度减少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
学生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联合学校加强管理教育。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向学校等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议书》《关于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司法建议书》,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联合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以庭审观摩学习,促进学生辨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
学生“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
“我宣布,现在开庭!”日前,惠来县部分学校的学生走进惠来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惠来县首例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的审理,“零距离”了解审判流程,让参与的未成年人切身感受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
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凝聚合力保护未成年人。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县妇联联合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源头治理等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难题展开交流探讨,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有针对性向县教育局、妇联等单位发出《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建议书》《关于加强反家暴工作司法建议书》,携手多方主体共联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创新改进,守护未来希望
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惠来法院在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中,精心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改进性的举措。
在法律援助方面,该院紧密结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竭尽全力满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三方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评查、监督、配合以及保障等一系列机制,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全阶段法律帮助与辩护的全面覆盖。近3年来,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达 100 余次。
开办法治讲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心理辅导方面,该院始终秉持温情司法的理念,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诉讼流程。针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精心开展全面且深入的心理疏导工作。不仅如此,还极其认真负责地做好诉后的跟踪以及定期回访。近3年,总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20 余件,惩处犯罪人员 185 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后法治教育 120 余人次。
为切实做到对未成年人全流程的精心守护,惠来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讲清楚法理、说明白情理,让未成年人既了解事理,又端正心理,做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取得了令人称赞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积极显著的社会效果。
撰稿:林志鹏 吴惠心 林井然
摄影:惠来县人民法院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