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禁止私人随意运输、经营,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部分人为了牟取暴利,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私自运输、贩卖香烟。近日,揭东公安查获一起涉烟案件,抓获嫌疑人2名。
8月20日17时许,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联合市森林分局在揭东区月城镇查获一无证运输香烟车辆,现场抓获嫌疑人邢某文、黄某晴,查扣香烟一批。经查,邢某文、黄某晴两人对其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运输香烟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邢某文、黄某晴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烟草在我国属于特殊商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出售烟草应取得专卖许可证,任何个人、单位在未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开展烟草经营行为。非法走私经营香烟不仅违法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烟草买卖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广大市民朋友也应到正规烟草专卖店购买香烟,如发现走私、非法经营香烟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