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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烦“薪”事,这家中心只用二十天
发布时间: 2024-07-25 来源: 法治日报 作者:

  “这个保障中心真是太便捷了,嘎嘎好!我现在直播有‘水友’(主播的粉丝)遇到了纠纷问题,都会推荐他们到保障中心去。”女主播小馨欣慰地说。


  一直被之前任职的传媒公司拖欠工资和直播佣金的小馨来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起诉时,得知皇姑区有一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专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问题。


  通过这个保障中心,小馨从立案、调解,再到收到拖欠款项,前后仅用20天。


  近年来,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上升,他们迫切需要解决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如何为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低成本、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皇姑区法院、皇姑区人社局、皇姑区总工会给出了创新答案:三家单位跨部门联合,共同创建了辽宁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


  整合解纷资源


  “快递公司说有几天工作日我没请假,硬是前前后后要扣不少钱才发工资,这不就僵到这里了。”前不久,因薪酬纠纷迟迟拿不到工资的快递员小孙一大早就来到保障中心。


  “像您这种事实清楚、金额不大的欠薪问题,可以走调解,这样速度能快些。”工作人员引导小孙来到劳动监察行政调解中心。


  上午9点25分,两位调解员与快递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及小孙围坐在调解室内开始调解。9点42分,调解工作顺利完成,快递公司同意只扣除小孙未到岗的几天工资,调解员将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法院调解平台系统进行司法确认。10点21分,皇姑区法院就开具了裁定书。


  “如逾期拿不到应得的薪酬,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员提醒道。


  据介绍,通过保障中心,皇姑区法院积极搭建平台,整合解纷资源,推动多方参与诉源治理。通过监察行政调解、工会人民调解、劳动仲裁、法律诉讼、法律援助一体化运行、一站式受理模式、一条龙服务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护权益及法律援助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使劳动者“只跑一次”就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接待中心接到投诉后,将案件分流至劳动监察行政调解中心、工会人民调解中心或劳动仲裁庭受理。调解成功后,即可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发起司法确认,法官审核确认后,三日内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即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皇姑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年芳芳说,如遇被投诉人不支付情况,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去需要等待法院审理流程完成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现在可直达执行程序,省去了以往长时间的诉讼环节。


  降低维权成本


  对调解不成或不服仲裁裁决的案件,该怎么办?


  从事外卖配送工作的小冀,在配送中不慎摔伤致10级伤残,但因小冀供职的公司未给他缴纳工伤保险,导致他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仲裁委前置程序后,并不满意仲裁裁决的小冀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立了案,要求该公司支付各项费用10.9万元。在法官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该公司一次性给付小冀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件从小冀提交起诉状至结案仅用了16天。


  “过去需要跑到法院申请立案,费时费力,而现在劳动者可以一步到位,直接在保障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立案,派驻法官根据案件繁简情况,分别适用小额诉讼、简易、普通程序排期开庭,实现裁审无缝衔接。”年芳芳说,“这种通过创新立审执全链条贯通的审判模式,降低了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大幅提升了他们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新业态赋能


  通过一件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案件被快速、妥善处理,这个成立两年多的保障中心所取得的成效在不断凸显。


  数据显示,保障中心运行至今共受理案件212件,基本能在6个月内解决问题,已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89.8万元,其中85%的案件为调解和仲裁成功案件;向法院申请的司法确认案件202件,法院均依法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皇姑区法院院长王文革表示,大量的诉前调处既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节省了他们的维权时间,同时也节约了法律资源,使案件量大幅下降。运行的第一年与前一年同期相比,法院受理相关案件量下降了65.9%.


  “我们建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一体化保障机制,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度创新成果。这个机制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前哨兵’作用,为新业态赋能的创新实践。目前取得的成果既让我们看到了保障中心在‘抓前端治未病’和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充满信心。”王文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