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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法院温情调解离婚案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 2024-07-18 来源: 作者: 陈星星 林文君 通讯员:江 铭 李锐群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尽职尽责、贴心服务,热情帮助、温暖人心”……近日,榕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高效定分止争,充分彰显司法温度,当事人为此特地向榕城区法院赠送两面锦旗。


  据了解,原告吴女士系深圳市居民,被告蔡先生系揭阳市居民。早年间,蔡先生到深圳务工,机缘巧合之下二人相识。双方于2010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观念、性格有较大差异,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感情逐渐淡薄,夫妻关系非常紧张。吴女士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诉至榕城区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了解案情,认为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等争议不大,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


  因吴女士和蔡先生是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调解员黄悦娜、郑礼锋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分别对双方开展思想工作。蔡先生表示,二人虽然矛盾不断,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还是想维持婚姻关系。而吴女士则坚持选择离婚,她认为二人的三观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共同生活,且经常在女儿面前吵架,给女儿造成了不良的心理影响。


  一方为了给孩子完整的家庭而不愿离婚,一方却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而坚决放弃婚姻。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调解员有了新的思路。


  “我们发现,双方都是非常爱孩子的父母,也十分看重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这就是我们调解的突破口。”黄悦娜介绍,在明确工作重心后,他们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为双方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多为孩子考虑,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断劝说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离婚。


  榕城区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在指导调解过程中,得知吴女士常驻深圳,为避免路途奔波,决定为该案开通“绿色通道”,当庭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至此,吴女士与蔡先生的离婚纠纷顺利解决。


  案件办结后,蔡先生一家送来了两面锦旗以表谢意。蔡先生说,一开始顾念夫妻情分,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和曾经的爱人对簿公堂。现在事情得到和平解决,生活回归了平静,以后也会好好地把孩子抚养成人。


  锦旗的背后,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榕城区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该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榕城区法院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秉承“民生无小事”的宗旨,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深度融合,让司法工作更贴民心,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