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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区文化馆:七十四年前从县人民文化教育馆一路走来
发布时间: 2024-07-17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行走绿廊,感受水城文化”系列报道(187)


榕城区文化馆位置图。阿 龙 制图


位于东湖公园西书院的榕城区文化馆。本文照片除署名外均由 郑楚藩 摄

揭阳文学青年成长的沃土《榕江》。

韩祠路38号(揭阳学宫西廊)曾是揭阳县文化馆、榕城区文化馆办公地。


新风社区林家祠,榕城区文化馆2008~2014年于此办公。


榕城区文化馆举办的非遗文化展。

榕城区文化馆举办的书画展。


榕城区文化馆负责人林梓松(右)谈文化建设。



  文化馆作为基层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和促进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角色。它们不仅是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平台。


  2024年季夏,“行走绿廊,感受水城文化”采访组走进位于榕城区望江北路东湖公园内的榕城区文化馆,探访了这个揭阳地区最早建立起来的基层群众文化阵地的发展历程。


  20世纪50年代设立


  文化馆,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建立的。最早建立的文化馆,就是县级文化馆。在2002年之前,全国也只有县级文化馆叫文化馆,市级、省级文化馆那时名称都还叫“群众艺术馆”。换言之,在2002年之前,只要说到文化馆,指的就是县级文化馆。揭阳市群众艺术馆则在2020年9月才更名为揭阳市文化馆(可回看本系列第131站“揭阳市文化馆”)。


  一些上了年纪的榕城人,对于“民众教育馆”并不陌生,这便是揭阳县文化馆的前身,民国时期就建起的文化机构。


  1933年,揭阳县将成立于1920年、设于县考院内的县立通俗图书馆易名揭阳县民众教育馆,属于县立官办文化机构。这是揭阳有县一级文化机构的开始,但在那个战乱频仍的年代,这一机构没有真正跟市民百姓有直接的关联。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一个脱胎于民众教育馆的新型文化机构——县文化馆随之诞生。


  1949年10月,揭阳县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揭阳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原县立民众教育馆和私立光夏图书馆予以接管,于1950年1月成立揭阳县人民文化教育馆,该馆是揭阳负责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机构,隶属于人民政府文教科。


  1953年4月,揭阳县人民文化教育馆改称揭阳县人民文化馆。1954年4月,揭阳县人民文化馆易名为揭阳县文化馆。


  1968年6月,揭阳县文化馆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7月,撤销县文化局、文化馆,成立揭阳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该站实际上类似局、馆合署办公。


  1971年9月,撤销宣传站,成立县革委会政工组文艺小组和县文化站,文化站隶属于文艺小组。


  1973年2月,撤销县文化站,恢复县文化馆,馆内设创作组、社文组、美术组、行政组、阵地组。揭阳县文化馆一向属于全民所有制的文化事业单位,20世纪70年代陆续出现的各公社文化站,则属于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


  揭阳县文化馆自成立以后,密切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工厂、学校,协助建立宣传文化队伍,组织农村剧团、业余文艺组等,辅导开展宣传文化活动,通过讲座、办学习班、出版等形式,培养出一批批的文学、戏剧、音乐、美术等业余作者。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揭阳县文化馆着重协助各地建立文化站和文化室,使全县形成以乡村文化室为基础,以区(镇)文化站为枢纽,以文化馆为指导中心的城乡群众文化工作网。加强对戏剧、文学、美术等创作的辅导,文化活动更为活跃,1954年、1956年、1959年和1984年先后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文化红旗县”和“文化先进单位”的称号。


  撤县建市,提升服务


  1991年,揭阳撤县建市,设立榕城区。1992年,随区划调整,原揭阳县文化馆改名榕城区文化馆。“文化馆几易其名,馆址也几经迁换,从最初在县民众教育馆办公,到1964年迁至榕城韩祠路38号,2008年7月又迁至榕城区新风林家祠14号(榕城区市尾小学)办公,2014年8月才搬迁到现在的东湖公园内西书院。”榕城区文化馆馆长林梓松向记者介绍,如今,整个文化馆建筑面积2600多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5000平方米,设有文学创作室、办公室、音乐舞蹈室、书法、美术辅导室、非遗研究活动室等部室,常年向群众提供展览展示、培训辅导、文化体验、非遗传习、电子阅览、图书阅览等免费开放服务,大大提升了市民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有了一定的条件,如何利用好阵地促进群众文化发展?林梓松认为,依托各文化站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开展公益培训等措施,是利用好阵地促进群众文化发展的关键,说到底就是如何“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让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享受到内容丰富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为更多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文化供给。


  繁荣群众文艺创作


  繁荣文艺创作是群众文化的重要内容,榕城区文化馆每年都会协助开展全区文艺创作会议,着重以省五项作品评选和市文艺汇演为契机,组织区业余作者创作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各门类艺术作品,在各级报刊发表、各种舞台演出、展出,推荐作品参加省、市各级展演赛事,取得较好成绩。同时每年都编印《灯谜》《春联》,为基层单位提供春节文娱活动材料,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繁荣和发展榕城群众文化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自2007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以来,至今挖掘收集、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如“狮舞(榕城青狮)”、“行彩桥”“南枝拳”“茶艺(揭阳潮汕工夫茶)”“潮州音乐”“乒乓粿制作技艺”“潮剧”“剪纸”“木雕”“出花园”“潮州大锣鼓”“根雕”等共59项,成果显著,在全市各县区名列前茅。


  一直以来,榕城区文化馆注重文化文艺人才的挖掘培养,依托杂志《榕江》及文化馆阵地优势,不断丰富群文创作队伍,推动榕城文化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榕江》目前已编印了58期,2017年、2021年还先后配合时政编印了《榕江》”创文“专刊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作品专刊,成为优秀文学创作展示的平台和联系广大业余作者的桥梁。据文化馆副馆长、《榕江》杂志执行主编王静卿介绍,《榕江》的前身是《榕江文艺》,创刊于1951年1月,是由揭阳县文化馆主办的不定期刊物。20世纪70年代初曾易名《工农兵文艺》,1982年定名《榕江》。从它诞生之日起,便以繁荣文艺创作,宣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培养青年文学创作队伍为宗旨,服务地方的文化工作。”


  《榕江》自创刊起,培养和扶持了一大批文学青年。“60后”媒体人老蔡就是其中一位。他说:“揭阳文学队伍的壮大,在很大的程度上得益于有《榕江》这块沃土。”


  据1996年12月20日《揭阳晚报》报道:20世纪50年代名噪一时的官硕农民文艺组、锡西俱乐部、棉树业余创作组是当时揭阳县3大活跃的农民业余作者组织,其成员李昌松、林立、林英聪的作品从《榕江文艺》走上《汕头报》《南方日报》以及国家级刊物《人民日报》《诗刊》。60年代,揭阳作者的文学作品大量冲上省级刊物,《羊城晚报·花地》曾专版刊登了揭阳农民业余作者的文学作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批批城镇青年作者在《榕江》上脱颖而出。青年作者的诗歌《自信》、小说《九姑娘》获省首届职工业余创作优秀奖。一批优秀文学作品不断在《榕江》上推出。与此同时,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也在老文学工作者的带动下取得丰硕成果。1987年10月,揭阳县文化馆编辑出版的《揭阳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歌谣、谚语、民间故事)标志着揭阳文学作者在民间文学创作上的成熟。时至今日,《榕江》仍然深受读者喜爱。


  群众文化硕果累累


  打开文化馆工作人员的电脑,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照片让人眼花缭乱。“品牌文化活动的打造,是我们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头戏。”林梓松告诉记者,近年来,区文化馆立足地方特色,精心打造暑期公益培训、潮州音乐演奏、非遗进校园、少儿才艺大赛、“行彩桥”“出花园”成人礼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文化品牌服务活动。其中,已连续举办9届的榕城区“出花园”成人礼暨潮汕民俗文化旅游展活动品牌,在2020~2022年还创新性地采用拍摄+网络(线上)直播的形式加以呈现,受到广大市民和学生的好评和称赞。


  品牌文化活动的打造,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是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和生产、促进文化艺术的发展与传承,在推动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基本文化保障到精彩文化生活,经过几代文化人多年的用心经营,区文化馆赢得了诸多荣誉:1991年和1994年,榕城区文化馆两次被省文化厅评为“文明文化馆”;1993年,经国家文化部审核,评定为“标准文化馆”;1995年被榕城区委区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3年,经广东省文化厅审核,评定为“广东省一级文化馆”;2004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馆”;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3年被榕城区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榕城区文化馆从2004年首次获评国家一级馆以来,一直保持着国家一级馆的荣誉。到2020年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榕城区文化馆再次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对于文化馆的未来发展,林梓松表示,将结合榕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经典,创作出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化文艺作品。同时,充分发挥文化服务窗口的职能,在做好日常免费开放服务、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和树立品牌形象的同时,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探索非遗传承、保护及申报,数字文化馆建设,人才资源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