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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长超高载物 司机接受教育和处罚
发布时间: 2024-06-20 来源: 潮州日报 作者: 李灿霞

  近期,市交警部门在执勤期间查处两起货车超长超高载物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1日10时许,交警市区二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铁汫路宏诚加油站附近路段时,查获一辆存在严重超长、超高载物的轻型货车。车上装载的泡沫板长度、高度明显超过规定标准。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对驾驶人进行针对性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无独有偶,6月12日12时许,市交警支队机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外环北路古巷高速口路段时,发现一辆货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拉载的货物(泡沫箱)严重超出车身长度、宽度和高度。因货物体积庞大,车辆在路上行驶时摇摇晃晃,货物随时有掉落的风险。民警见状立即拦停车辆,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该名驾驶人表示愿意接受批评和处罚,并承诺今后一定会以此为戒,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载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据交警部门介绍,货车载货超长、超宽、超高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超高超长载货在路上行驶,不仅容易遮挡视线,而且容易导致车辆重心偏移,诱发翻车事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那么,什么是机动车规定的载物“高度、宽度、长度”?载物“高度”是指从地面起至货物顶端之间的准许距离;载物“宽度”是指有车厢的以不超过车厢左右拦板为限,即货物须与车厢左右拦板上下找齐;没有车厢的二轮和轻便摩托车以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为限;载物“长度”是指货物不论是往前装还是往后装,其超出车厢部分不准超过规定的总长度。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贪图一时之便利,将生命安全置之度外,务必按规定搭载货物,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