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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公安严打涉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3人落网
发布时间: 2024-03-28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李婷婷)

  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但是,“两卡”也成为了骗子实施诈骗的工具。近期,揭东公安持续发力,雷霆出击,向涉“两卡”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抓获3名涉“两卡”人员。


  3月18日,揭东公安根据线索,在揭东区新亨镇抓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陈某林。经审讯,陈某林如实交代了其于今年3月出借自己名下银行卡供他人“跑分”,并帮助将卡内涉案资金取现交给他人,非法获利1000多元的犯罪事实。经查,陈某林名下银行卡在出借期间,资金流水涉及2宗电信诈骗案件。目前,嫌疑人陈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0日,揭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根据线索,在揭东区白塔镇先后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黄某群、林某雄抓获归案。经查,黄某群在林某雄介绍下,明知他人从事非法活动,仍于3月17日将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及支付宝账号出借给他人收款,并将接收的钱款取现交给林某雄等人,从中非法获利2000多元。黄某群银行卡账户出借期间,接收的钱款涉及1宗电信网络诈骗案。目前,嫌疑人黄某群、林某雄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揭东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极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轻则违法,重则犯罪,不仅对生活工作造成巨大影响,还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切勿贪图小利而以身试法。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