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公安局户籍大队牵头多个派出所组成联合清查组,对城东、城南、占陇、南径镇辖区内的18家公寓开展异地清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的公寓5家。
在南径镇田南村清查过程中,清查组发现某公寓经营者杨某存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旅店)的违法行为。经查,杨某在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注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10月30日擅自向他人接手经营该公寓。11月3日23时许,一名旅客到该公寓房间入住时,前台工作人员没有如实登记其身份信息。后该公寓经营者杨某、工作人员何某被南径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该公寓被依法取缔。
清查组还发现南径镇圩脚村某公寓经营者蔡某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经查,11月4日7时许,两名旅客到该公寓入住时,蔡某没有如实登记两名旅客的身份信息。后该公寓经营者蔡某被南径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当天,清查组还在占陇镇依法查处1家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2家未要求入住人员使用“粤居码”登记信息的旅宿场所,3家场所的经营者分别被处以行政处罚。
阶段来,普宁公安持续加大对普宁市旅宿及娱乐场所异地清查工作,严查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等违法行为,严打整治突出违法犯罪,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警方表示,实名登记入住对于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有一定成效,最关键是能有效保障广大旅客们的权益。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视线,常常有意隐瞒身份藏身旅馆,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严重隐患。警方表示,执行住宿实名制是住宿旅馆业从业人员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外出住宿时应配合做好实名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