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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感情控制
发布时间: 2023-10-10 来源: 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

感情的语言文学释意为:对外界刺激的比较强烈的心理反应;对人或事物关切、喜爱的心情。属于意识范畴的活动,通俗地讲是一种感觉。邪教的感情控制就是通过歪曲和压缩个人的感觉来削弱这种自我意识。那么,“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如何对信徒进行感情控制的呢?

一、满足需要,拉近习练者与“法轮功”的感情距离

人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法轮功”习练者也是如此,如身体患病而无钱医治、社会竞争造成了下岗、感情受挫等问题需要解决。而“法轮功”习练者大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需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一般难以实现,于是往往会寻找外部力量。李洪志迎合他们的这些需要,许诺“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能摆脱尘世的痛苦,进入“要什么有什么的天国世界”,拉近与习练者感情距离。

对于身患疾病者。一些人因身患疾病,经多方医治效果不佳,且不堪医疗费用负荷而精神痛苦、迷茫彷徨,甚至悲观失望。李洪志打出了修炼“法轮功”“不需打针吃药”就能“强身”的幌子,又声称“不收学费”。他在《转法轮》中反复称:“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唯一要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的就唯有修炼。”这正迎合了病患者的实际需要。

对于希望长寿者。一些人本无疾病,甚至身强体壮,但对美好人生的留恋和苦于人生短暂的矛盾,使他们产生了长寿的需要。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修炼“法轮功”能“净化身体”直至炼成“金刚不坏”的佛体。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称:“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迎合了习练者健康长寿的需要。

对于情感受挫者。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某种主导性的需要,但由于政治、经济、法律、道德、习俗、家庭以及自身的原因,在满足需要的过程中造成了障碍或产生了干扰,从而产生了挫折感。这些人往往夸大了社会不良现象或丑恶现象,既深恶痛绝,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由于在主观意识上过度夸大了社会的阴暗面,过度肯定了自己的正直、善良,认为自己是完美无缺的,他们往往由忧虑、紧张、痛苦逐渐发展到悲观失望,并致力于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能解除心理紧张和痛苦的方式。“法轮功”投其所好,极力宣扬所谓的“真、善、忍”,标榜修炼“法轮功”不仅能“净化身体”还能“净化灵魂”,能使人们“消业积德”,到达完美的“要什么就有什么”的“法轮世界”,满足了习练者的感情等需要。

二、夸大“练功”体验,强化痴迷“法轮功”的情感

体验是一种心理活动,一般包括个人亲身体验和接受他人的体验经验,良好的体验会使人产生兴奋、喜悦、认同、接受等情感和态度。在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他首先推销的是五套功法,当时出版的《中国法轮功》《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就是例证。而这五套功法给“法轮功”习练者的体验往往是良好的,因为李洪志的这五套功法借用了禅密功和九宫八卦功两种气功的健身动作,而气功的健身功效已被无数事实验证。正是这种良好的体验,使得习练者有了坚定跟随李洪志的想法。同时,按照李洪志人传人的传功形式的要求,后来的习练者往往接受前面习练者的良好体验,在心中先入为主地留下了“法轮功”能健身、是好功法的印象。而他们不懂得之所以身体有了良好的体验是心理暗示和气功锻炼的效果。这样,通过不断宣传“法轮功”习练者的体验,吸引了新来者、套住了已经步入的习练者,强化了他们与“法轮功”的情感。这种宣传一般会在亲人、朋友间发生,所以“法轮功”习练者家族式或朋友式的联系居多。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的孙茂兰,丈夫、妹妹、儿子都在她的影响下步入“法轮功”。一旦进入“法轮功”,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就会在他们不设防的情况下,侵袭他们的思想、改变他们的思维。正如孙茂兰所说:“最初我只觉得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可是后来,不知不觉地就成了李洪志‘圆满’的追随者。为了‘圆满’泯灭亲情、违反法律,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三、通过缩小人的正常情感来扩大习练者的痴迷感情

李洪志通过利益诱惑了习练者后,又通过淡化修炼者正常人的情感,逐步增强修炼者对“法轮功”的痴迷情感。李洪志淡化修炼者情感的手段如下。

(一)抬高修炼人、贬低常人

一方面李洪志抬高修炼人。他说:“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纽约法会讲法》);“修炼的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因为你们都是要修炼圆满的,未来的地球上那就不是你们,你们都去天国世界了”(《欧洲法会讲法》)。

另一方面李洪志又贬低常人。他说:“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像垃圾一样”(《北美首届法会讲法》);“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宇宙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最中心──地球”(《转法轮卷二》);“特别是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的很厉害……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悉尼法会讲法》);“这个人就应该毁灭,消灭掉了”(《转法轮》)。

既然修炼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人间的常人是垃圾,那么高高在上的修炼人怎么能与常人融合在一起呢?

“法轮功”某网站曾于2008年6月4日刊登一个所谓大陆“大法弟子”《我是怎样斩断情欲的》一文,文中描述为什么要毅然决然地断绝夫妻生活时说:“作为一个修炼人,就应该用神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山东省原“法轮功”习练者晓梅,受李洪志的“修炼人已经不是人(常人)”的歪理影响,不愿意理睬“常人”丈夫,以致为“断绝与丈夫的人间情”离家出走,专心倾情于“法轮功”。

(二)隔绝人间亲情

亲情是常人最浓厚的感情,李洪志为了淡化修炼者的常人情感,让他们专注于“法轮功”,当然要隔绝修炼者的人间亲情。

李洪志宣扬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他说:“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悉尼法会讲法》);“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

既然人间生身母亲不是真正的母亲,“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这就割断了习练者的人间血脉,使习练者不再相认自己的亲生父母,更不用说其他的亲人。再说即使人间有亲人,那也只是一世的缘分,下一世就散伙了,而修炼人真正的亲人在宇宙盼着“圆满”后的永远相聚。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修炼者的人间情感羁绊彻底消除,他们就会更加专心修炼“法轮功”。

(三)确立新的人生目标

李洪志宣扬修炼的目的是脱离尘世、功成“圆满”,为修炼人指明了新的人生目标,以淡化“大法弟子”对人间真情的迷恋。

李洪志说:“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转法轮》);“我们作为一个修炼的人,要想通过修炼使他人得到幸福,惟有一个办法就是叫他得法……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

既然修炼的目的是为了“圆满”,“大法弟子”就不再向往美好的人间生活,不再珍惜幸福的家庭,不再追求人生的价值,而是把修炼成佛当成他们唯一的追求。

辽宁省凤城市鸡冠山镇农民宋丽,与丈夫一起练习“法轮功”,为舍弃正常人的“名、利、情”,抛家舍业,一心“练功”。家中72岁的母亲和两个正在读小学的孩子生活无着落,农活无人干,收入无来源,只好靠亲戚接济生活,孩子学习成绩明显下滑。

四、利用恐吓来控制习练者

(一)宣扬地球爆炸、人类毁灭

李洪志说:“我讲了人类社会大滑坡……我们发现人每次在不同周期毁灭的时候,都是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毁灭的”(早期讲法录像);“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悉尼法会讲法》);“科学在微观领域的发展更可怕……如果连续的这样爆炸下去,也用不了太长时间,整个的地球就会被解体没有了”(《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这使得部分人因惧怕地球爆炸而把感情依托给了“法轮功”,期望修炼“法轮功”能得到拯救。

(二)师父的“法身”无处不在,监视“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

李洪志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悉尼法会讲法》);“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转法轮》)。

为此,很多“大法弟子”相信李洪志的“法身”监视无处不在,不敢有丝毫违背李洪志的想法和行为。即使在“练功”中发现了“法轮功”破绽也不敢多想,不敢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一个“不”字,甚至在李洪志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大量事实面前也不敢承认,更不敢与之决裂。

(三)背叛“大法”,“业力返回”,“魔”也不会放过

李洪志说:“超出你的天定,原来的生命过程,以后延续来的生命,完全是给你练功用的,你稍微思想一出偏差,就会带来生命危险,因为你的生命进行进程早就过去了”(《转法轮》);“你们知道,这些年有的学员突然死亡了,其中有一些就是因为这样干了造成的。你们不要想师父会如何你们。要知道有无数各个层次的护法神,他们的职责就是护法,而且魔也不会放过你,因为你过去世所欠下的业力是因为修正法而躲过了,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呀!就是求其他的佛道神也没有用,他们不会保护乱法的人。而且业力也会回到你身体上来”(《精进要旨》);“所有各层操纵邪恶与坏人迫害大法与学员的,等待的就是无休止的、在层层灭尽的痛苦中偿还一切所干的。那些主动在‘转化书’上签字或写书面保证不炼的,以所谓‘放弃对圆满的执著’、‘放弃人的观念’为名是在掩盖其真正的执著”(《建议》)。

所以,“大法弟子”因惧怕“业力”返回,宁肯伤害亲人、违反法律也不敢放弃“法轮功”。特别是“身体受益”型的习练者,由于不明白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误认为李洪志神通广大,怕转化了的身体再回到从前的病痛状态,所以转化的难度极大;也有部分转化后的“法轮功”习练者受李洪志这些恐吓言论的影响,心里惴惴不安,一旦环境适宜,又会重蹈覆辙,再受邪教的折磨。山东省沂南县林某某因患有关节炎久治不愈,修炼“法轮功”后自感身体受益了,经当地反邪教志愿者帮教后,想摆脱邪教“法轮功”的控制,可就是因为惧怕李洪志的“业力”返回,对是否放弃“法轮功”犹豫不定。

从李洪志控制弟子感情的手段来看,“法轮功”跟其他邪教一样,为了控制信徒的感情,力图使自己的成员处于失衡状态。一方面对信徒大加赞扬,说修炼人是走在神路上的超常人,以此鼓励信徒的忠顺、虔诚之心;另一方面他们又不遗余力地制造恐惧心理,如地球爆炸、“形神全灭”等,让信徒时刻想到组织护佑,进而对他们实行感情控制。

参考文献:

[1] [美]玛格丽特·泰勒·辛格.邪教在我们中间[M].刘宇红等,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 李曙光.如何认识和对待“法轮功”的精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