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来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惠来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围绕海洋资源保护工作,县人民法院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惩处在禁渔期或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海洋资源的违法行为,对采用电鱼、炸鱼等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置,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据统计,近三年来,惠来县人民法院共审结涉海洋资源相关犯罪案件13宗,对采用电网等手段进行破坏性捕捞的26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分子。
县人民法院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理念,对涉海洋生态资源破坏的案件,依法支持检察院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失和生态补偿修复的诉讼请求。近三年来,县人民法院共判处被告人相关赔偿费用230多万元,有效弥补了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县人民法院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构建严惩、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断提升生态司法现代化工作水平,以法治方式为海洋环境资源保驾护航。
(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