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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酒后欲跳江 民警及时救下
发布时间: 2022-05-13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旭纯

  5月2日至5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15起,其中盗窃100起,诈骗62起,其他警情53起。


  俗话说:“小酌怡情,大酌伤身。”如果过度饮酒至醉酒,可能会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候做出偏激行为,造成意外发生。近日,一女子酒后跳江欲轻生,幸好榕城警方快速出警,及时施救,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警情:


  榕城警方急救跳江女子


  5月4日21时10分,市公安局东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临江北路榕江边有一女子跳江!事关群众生命,出警刻不容缓!接报后,东升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齐专业装备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事发点时,民警发现跳江女子已被江水没过脖子,正在一点点下沉,随时有溺水危险,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况,处警民警当机立断,兵分两路,相互配合,一组警力毫不犹豫地直接跳进江中,游到女子身边开展救援工作,另一组警力则在江边耐心劝说,尽力安抚女子的情绪。最终,经过众人的共同努力,成功将跳江女子救上岸,并将其带回东升派出所进一步劝导。


  经了解,该名女子叫小丽(化名),因酒后一时冲动跳江轻生。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女子逐渐酒醒并恢复理智,同时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表示不会再产生轻生的念头,并非常感谢民警的及时施救。


  提醒:


  饮酒需适量,切勿贪杯醉酒


  警方提醒,喝酒要适可而止,如果饮酒过量,不但会给身体带来一定的危害,也可能引发酒后闹剧或意外,因此,爱酒人士切勿贪杯醉酒,被动饮酒者也应量力而行,以免酒后失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警方也提醒,共同饮酒期间,共饮人对饮酒人负有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已经喝醉的饮酒人,须履行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聚会时切莫强行劝酒,同桌就餐的人员也不可让醉酒者独自离开,而应安排人员护送醉酒者回家或者安置到安全的地方,确保醉酒者的人身安全,以免发生意外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必要时,要将醉酒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市民如在路边遇到独自一人的醉酒者,请及时帮助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