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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寺移建县城年代非明初而系宋末
发布时间: 2022-01-24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陈作宏

  

  双峰寺大雄宝殿。陈臻凯 摄


  双峰寺大雄宝殿。陈臻凯 摄


  明天顺《大明一统志》有关双峰寺的记载。


  清嘉庆《大清一统志》有关双峰寺的记载。


  揭阳双峰寺。沈绵钺 摄


  揭阳双峰寺,由法山禅师于南宋绍兴十年(1140)创建于磐溪都双山(今揭阳市揭东区桂岭镇双山),后由石山禅师移建县城马山巷今址。石山系何年代移建?1989年编印的《揭阳县大事记》说系“明洪武年间”。稍后出版的《榕城镇志》和新编《揭阳县志》、报刊和网络一些论及的文章也都秉持此说。多年来,此说似已成权威定论,但笔者一直存疑。


  “明洪武年间”移建说所据何来?清代雍正、乾隆《揭阳县志》和康熙《潮州府志》,只说“至石山禅师时,移建县治东马山巷”,对何时移建却未置一词。乾隆《潮州府志》则说系“宋绍兴庚申移建于县治东马山巷”(庚申系南宋绍兴十年),竟将创建时间说成移建时间。顺治《潮州府志》和康熙、雍正《广东通志》又都说系“宋绍兴间建,今移县治东”。“今移”两字,似又说系清代移建。以上各说均不足为据。查康熙、乾隆、嘉庆三部《大清一统志》和道光《广东通志》则均说:“双峰寺,在揭阳县治东。旧在县东一里,宋绍兴中建,明初移此”。“旧在县东一里”,将创寺原址双山的方位于县治西错成县治东,其距县治里程也没说对。而其所说“明初移此”(“此”指县城马山巷)四字,很可能就是“明洪武年间”移建说的依据。


  然而,比上述清代记载更具原始性的明代文献说的却并非如此。陈循等奉敕纂修、成书于明景泰七年(1456)的地理总志《寰宇通志》,其卷一百零四《潮州府·寺观》载:“双峰寺,在揭阳县东一里,宋建,国朝洪武七年重修”。稍后,李贤等奉敕纂修、明天顺五年(1461)成书的另一部地理总志《大明一统志》,以及其后的嘉靖、万历《广东通志》,都说“双峰寺,在揭阳县东一里,宋建”。嘉靖间郭春震所修《潮州府志》则说:“双峰寺,在县东,宋绍兴间创”。


  所谓“宋建”,当指马山巷这座双峰寺创建于南宋也移建于南宋。明季揭阳先贤郭之奇作于崇祯五年(1632)之七律《题双峰寺》的小序则说:“寺旧在双山,宋末石山禅师移于邑内”(见清初刻本《宛在堂诗》第三集《遂初》。“移于邑内”,郭氏崇祯刻本《宛在堂文集》作“移此地”;雍正县志《艺文》作“移于此”)。


  上述明代志书的记载完全否定了“明初移此”和“明洪武年间”移建的说法,郭氏则将移建年代断定为“宋末”。笔者以为明代这些记载和郭氏的判断是正确的,“明初移此”或“明洪武年间”移建的说法则值得商榷。


  其一,《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统志》,系现存能找到的、除元代程准《揭阳双峰院记》外最早记载双峰寺的古代文献。据有关学者考证,这两部志书的资料,大都来源于《大元大一统志》、明《永乐大典》和宋元、明初地方旧志。而成书于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的《大元大一统志》,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地理志书。其所用资料,大江以南各行省,就取材于宋元旧志。宋元旧志,当然包括宋元《潮州三阳志》《三阳图志》《潮州图经志》等。而从现存《永乐大典》“十三萧‘潮’字号‘潮州府’”三卷中残存的一、三两卷看,该《大典》引用了很多宋元潮州旧志的资料,可惜《潮州府三》保存的《揭阳双峰院记》未能说明该寺移建时间,而记载有寺观的《潮州府二》那一卷至今无影无踪。


  查阅《四库全书》所载明正统年间杨士奇等所修《文渊阁书目》,其中就有《大元大一统志》和上述这些宋元潮州旧志以及明初《潮州府志》《潮州府并属县志》等。据考,先后奉敕抄写的两部《永乐大典》副本,于明正统和嘉靖间,因南京和北京皇宫先后发生大火被烧毁。藏于北京文渊阁的宋元、明初典籍和藏于文楼的《永乐大典》正本,则至嘉靖以后才逐步散佚。


  陈循和李贤先后以内阁首辅身份,主持纂修《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统志》时,这些秘籍还完整地分别保存在北京文渊阁和文楼中。他们率领的纂修团队完全可以查阅、考证、核实宫中这些秘籍,取得应有的史料。尽管当年其所依据的记载双峰寺的卷帙后来已散佚,至今无法复得,但《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广东通志》等明代志书有关双峰寺的前述简略记载,绝非凭空胡编乱造。


  其二,《寰宇通志》谓双峰寺“国朝洪武七年重修”,说明该寺不可能系明初洪武元年至六年移建。刚建几年决无重修之理,除非遭受战火和天灾损坏。查雍正、乾隆县志,前者卷四的《年表》和后者卷七的《事纪》,都说元顺帝末年,即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洪武元年)春二月,“潮州路率属归附于明”。县志也不见那几年有地震、台风等的记载。既无战火又无天灾,重修必因年久破旧,说明元代马山巷久有双峰寺存在。而《永乐大典》残卷所载元代程准的《揭阳双峰院记》(以下简称《院记》)一文,就是最好的史料见证。


  《院记》说,该寺丙子年“独罹劫灰”。丙子年为南宋德祐二年即景炎元年(1276),此年离南宋灭亡的宋赵昺祥兴二年(1279)还有四年,这就证明,南宋亡前县城马山巷早就有双峰寺存在,故移建当在宋末而非明初。


  《院记》还说该寺“独罹劫灰”三十三年后,县尹彭振决定重建,于是“起释子石山必琼董其役”(必琼为石山俗名)。有人说石山重建的是双山原址的双峰寺,故该寺系至明初才移建。对此,笔者不能认同。“起释子石山”,即重新起用石山,说明石山在该寺“独罹劫灰”前,就是该寺住持。假设他任住持时三十来岁,至该寺“独罹劫灰”三十三年后重建时,应已年逾古稀。按《院记》说法,重建工程完工于辛亥年(元至大四年,即1311年)冬, 此年离明洪武元年(1368)足有五十七年,石山早已不在人世。谓其于明初移建该寺,无异天方夜谭。


  其三,郭之奇《题双峰寺》诗文曰:“三百年来旧佛宫,依稀犹记石头翁。预为法界传灯钵,故入尘寰试色空。四壁人烟天早暮,一弯流水日西东。镜台菩树今何在?锡杖遥遥觑紫峰。”该寺重建竣工之岁,离郭氏作此诗的1632年历三百二十一年,完全与诗中“三百年来旧佛宫”句相吻合。


  家处马山巷双峰寺近邻的郭氏,崇祯元年(1628)中进士后授翰林院庶吉士,翌年请假归省家食三年,期间,先后应县令冯元飚、陈鼎新之邀,纂修崇祯《揭阳县志》。以其博古通今、对地方文史和双峰寺历史掌故的熟悉,在该寺何时移建县城问题上,其必有过认真细致的史料考证。作此诗时,他做出“宋末石山禅师移于邑内”的判断应该可信。


  其四,乾隆县志卷二《寺观》载:石山移建双峰寺至县治东马山巷,建设用“地为邑人邢姓所施,深五十六丈,前广五十二丈,后广三十二丈”;该寺“原田一千亩,为龙溪都陈石璧所施”;故“寺后有祠,祀邢陈二姓施主牌位”。


  “邑人邢姓”,当指马山巷近邻凤围村邢氏二世祖邢道济。阅凤围《邢氏族谱》可知,邢道济系南宋晚期人,崇佛,曾捐田一千亩给“本县宁福寺事佛,至大明洪武并归双峰寺”。陈石璧,南宋揭阳县龙溪都(今潮安庵埠一带)亭厦村人,为龙溪维则堂陈氏五世祖。考其父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陈石璧当为南宋晚期人。据《龙溪陈氏维则堂史略》载,陈石璧因独子遭意外事故未娶而亡,横遭打击,“内心苦闷难解”,“决心礼佛忏悔”,故将“良田一千亩捐给揭阳县内双峰寺”,并常往该寺念经事佛。邢、陈均为南宋晚期人,他们捐建设用地和寺田的对象均为“县内”马山巷的双峰寺,证实该寺移建年代在宋末而绝非明初。


  其五,2015年,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受邀至双峰寺考古探查,其《广东揭阳市双峰寺考古探查报告》说:该寺“S3扩第⑥层”中出土的泥质筒瓦、板瓦和瓦当均为建筑构件说明,“这里曾经有过房屋庙宇建筑存在”;“出土的蓖划纹和刻画卷草家蓖点纹碗等”,“与佛教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些器物的年代当不早于1310年,大约在元代中晚期”;“极有可能系僧人石山主持建造的双峰寺上的构件和寺庙僧人日常生活用器”。该报告的结论,明确否定了双峰寺“明洪武年间”移建说,也证明元代程准《院记》所说石山重建的双峰寺非在双山原址而是县城马山巷。既然该寺于“独罹劫灰”之前的南宋就存在于马山巷,证明郭之奇“宋末”移建的判断并非妄言。


  为何自清代至今,一直流行双峰寺系“明初移此”和“明洪武年间”移建的说法?相关史籍散佚日久,考证乏力应是原因之一。另者,恐系误将洪武二十五年(1392)县内宁福、花果、丰化、宝福、双山、福成、资福、福田八寺寺产归并双峰寺,该寺规模扩大,故从此有丛林之称一事,与石山移建该寺之事混为一谈。


  明末清初人孙承泽所著《天府广记》卷十六载:洪武“十六年五月,并僧道寺观,禁女子不得为尼。时上(指皇上)以释老二教徒众日盛,蠹财耗民,莫此为甚。乃令府州县止存大寺观一所,并其徒而处之,择有戒行者方许”(引言见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5月出版之《天府广记》上册222页)。因山高皇帝远,揭阳县迟至洪武“二十四年辛未冬十月大毁寺观”(语见乾隆《揭阳县志》卷七《事纪》第二页)时,才算开始执行落实,而于洪武二十五年将宁福、花果等八个佛寺寺产归并到双峰寺。移建与归并事属不同,年代各异。信史昭昭,混淆不得。


  笔者认为,当今流行的双峰寺“明洪武年间”移建的说法应予纠正。


  (本文作者系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