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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陆昌祖:一位“以人为本”的岭南好官
发布时间: 2022-01-17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刘 强

  2021年7月24日西泠拍卖出一件乾隆四十三年(1778)叶润画《临流怀洁》手卷,有一引首及十三跋,为“云峤”请当时文人雅士所题,属地方文献,得者将其分裁出让,今已星散,诚为可惜。友人惠余一开,为柳塘陆昌祖跋,文曰:


  石门一道箭流长,晞发阳阿兴欲狂。爱举双趺清徹底,微闻渔父咏沧浪。


  长风谡谡响松梢,破浪真成万里遥。笑指东华尘土里,由来大隐不须招。


  经查史料,陆昌祖(清),字骏声,号柳塘,嘉兴人。树本子。乾隆二十二年(1757)进士,历官大埔、揭阳、通海等县知县,顺天府通判。晚年主鸳湖讲席。著《柳塘诗稿》。网查未见其他信息,也不见《柳塘诗稿》。查县府志:


  乾隆二十二年(1757),任揭阳知县(揭阳县志),“揭阳输赋多折色,其价轻重不齐,昌祖平其价,令民概从轻者纳,民德之”(嘉兴府志)。


  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大埔知县,“廉明果断,案无留牍,尝举先儒陆清献公宰嘉定时政要,以训士民”,“值岁饥,设四厂散赈,并分厂各乡,贫民按门牌给领均沾寔惠,其零户无门牌者,悉与给食”,“去埔十余年,埔民吁入名宦祠,格于例不果”,并提及“后以卓异擢连州牧”(大埔县志)。“以艰归,服除,补通海” (嘉兴府志)。


  乾隆三十八年(1773),知通海县事,性慈爱,听讼不事威,咸以理谕服(云南通志名宦传)。


  乾隆四十年(1775),升顺天府通判(顺天府志),乾隆四十二年(1777),乞养归,主鸳湖讲席几二十年(两浙頀轩录)。“孜孜以勤学植品为教,一如其父”(嘉兴府志)。


  陆昌祖在四地志书中,有三处为其立传,他应该是一名好官了,但为什么说他是一位“以人为本”的好官呢?主要是他为民做好事,是顶着压力做好事,坚持原则做好事,牺牲自己的利益做好事,想方设法做好事。


  在帝制社会,制度性存在陋政和吏治腐败,陆昌祖敢于革除陋政,在揭阳,因输赋轻重不齐,平其价,令民概从轻者纳。在大埔,不仅做到“案无留牍”,还劝人息讼,“以官府之不能尽明,胥吏不能不索诈,与其受辱于官吏,何如息一朝之忿”,不使污吏有可乘之机,使“有怀词而去者”。但陆昌祖并非息事宁人之官,大埔县“有大小姓之别,小姓苦徭役,每诡附其田于大姓”,某大姓“执其粮册姓名欲夺之”,陆昌祖不以所有权名义上登记在谁名下而轻判,而是“得其实,断归”小姓。陆昌祖做好事讲原则,大埔时值饥荒,知县陆昌祖忙着“买补仓谷,有涉讼求直者,愿领缴百石,却不许”,不为解决当前困局而放弃公平,表现出陆昌祖办事的原则性。陆昌祖还常常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做好事,在通海县,“地当孔道,向用夫马派之民,吏缘为姦,昌祖捐俸供应,不以累民”(嘉兴府志)。大埔山多田少,历来都是一个贫困县,清初战乱频仍,民生凋敝,康乾年间,自然灾害不断,乾隆九年(1744),洪水入城,同年八月,百侯、同仁大水;乾隆十四年(1749)飓风大作;乾隆十五年(1750)大水,东南城决,沿河一带冲毁民房无数;乾隆二十四年(1759),虎患;乾隆二十九年(1764),又虎患;乾隆三十年(1765),暴雨,多地山崩。在这种环境下,陆昌祖毅然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上任大埔知县,可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二至三月,雨水连绵,大水两次涨至学前,是年大饥,斗米钱六百。陆昌祖立即投入抗灾工作,设厂散赈,但粮食不足,需买郡米以济。知县陆昌祖禀请上级给牌照,批准至潮州买粮,但海阳官员以“闽兵经过,恐米不敷”为由,拒绝放行。怎么办?陆昌祖不等上级指示,动用私人关系,请求从陕西按察使任上告老还乡的百侯人杨缵绪(1697~1771),向广东布政使欧阳永裿(1710~1776)陈情,在欧阳永裿向潮州各级官员施压后,知县陆昌祖得以运米回县,“发仓平糶,民赖以生”。


  陆昌祖从政20多年,最终只得个正六品通判,乾隆四十二年(1777)和珅已开始用事,在皇城脚下的顺天府通判,能有什么作为呢?因此,“乞养归”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陆昌祖有《柳塘诗稿》,但未见,大儒阮元、杨秉初等辑《两浙頀轩录》及续录,存有其诗,可见名于时。陆昌祖有《题鸳湖春饯图送友人之粤东》:折柳依依送晓行,桃花新涨落红轻。


  春光渲染倪黄趣,画里鸳湖一片明。


  朝雨城阴系客舟,早飞诗梦到罗浮。


  岭南野老如相问,旧令衰慵已白头。


  陆昌祖去粤二十多年后,依然牵挂着岭南的山水、友人,这应该是对岭南怀有深情的人啊!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