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在饶平柘林港“湘张家界货0517”轮停靠点办理拍卖船舶移交手续,成功执行交付被拍卖船舶“湘张家界货0517”轮。此次拍卖船舶的移交执行,是潮州首例大型船舶司法拍卖执行移交,也是潮州两级法院与广州海事法院的首次合作。现场见证移交拍卖船舶过程还有受邀的全国、省、市和县四级人大代表。
“湘张家界货0517”轮是一艘经过改装的集吸砂、洗砂、自卸砂一体的多功能砂船。该船建成时间是2011年2月,并于2020年7月完成改装,船长79.8米,最大船宽19.80米,型深5.68米,2台主机,总功率1856KW,空载排水量1946吨。该船是饶平法院审结生效的一宗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罚没的作案工具。
2020年6月底,福建人陈某华购买一艘名为“湘张家界货0517”的船舶,并雇佣康某辉为该船船长。2020年7月7日,康某辉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受陈某华的指使驾驶,并指挥涉案船舶出海采砂。当天上午船只被潮州海警局现场查获。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华和被告人康某辉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和九个月,并处罚金。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自吸自卸式铁质采砂船1艘,随案移送赃款293103.51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经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饶平法院执行局将该船拍卖事宜委托广州海事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成功拍卖,最终拍卖成交价为511万元,溢价达到44%.
在执行现场,广州海事法院详细介绍案件和被拍卖船舶的具体情况,并向买受人办理移交手续,同时以视频直播方式与网友们进行互动。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表示,广州海事法院与潮州两级法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开展的见证执行活动,通过视频直播与网友互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展现人民法院执行的速度、力度,彰显人民法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共同推进绿色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同时,以高度的行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监督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动力,更好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伟莉表示,潮州法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惩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来潮州两级法院共受理31宗非法采砂案件,其中饶平法院主要审理海上非法采砂案件,其他基层法院审理的是通海水域的非法采砂案件,案件审理取得较好效果,希望能通过依法打击对该类违法犯罪起到警示作用,也为谋划打造活力潮州海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非法开采海砂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严重威胁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整治非法采砂意义重大。潮州两级法院积极响应市第十五次党代会“蓝色海洋经济带”的发展要求,充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力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切实通过司法审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