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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潮揭三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审查通过
发布时间: 2021-12-03 来源: 汕头日报 作者: 林蓁

  记者从广东潮剧院获悉,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同日分别审查批准了《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揭阳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以统一步调的联动立法,护航潮剧事业发展。这是广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成果,也开了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标志着潮汕揭携手保护潮剧迈出历史性一步。


  潮剧已有580年历史,是广东三大地方剧种之一,也是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潮汕考察时对以潮剧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出重要指示。在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指导下,汕头和潮州、揭阳三市迅速建立协同机制,共同开展专家论证,使得三部法规从立项到表决通过再到审查批准,仅历时8个月。


  共同设立潮剧艺术节、建立区域名家收徒传艺机制、共同创建潮剧保护传承研究基地、协作开展区域潮剧人才培养……瞄准潮剧保护中亟待破解的共性问题,三市打出“联动拳”,不仅在潮剧保护传承对象的定义上保持一致,还在各自条例中明确共同合作的9个事项。


  既有整齐划一的同频共振,也有因地制宜的本土特色。比如汕头明确民营或业余潮剧院团(演出团体)在进修学习、职称评定上与国有潮剧院团享有同等待遇;潮州提出打造集潮剧传承、演出、展示、旅游为一体的潮剧文化片区,促进潮剧文化与古城旅游融合;揭阳规定支持中小学校通过成立潮剧社团、潮剧兴趣小组,推动优秀潮剧进校园。


  据悉,这次汕潮揭三市就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创了市与市之间就同一门类、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保护传承的先例。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