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热潮刚刚退却,市民“血拼”的商品也大多已经签收。然而一些买家在收到快递的那一刻,愉悦心情一下子荡然无存:货不对板、以次充好、商品破损甚至空包邮件等情况时有发生,并见诸报端屏幕,备受网购消费者诟病。
与传统实体店面对面银货两讫的直观交易方式相比较,网购的成交基础可以说是基于网购平台、网店经营者和网购消费者三方的相互信任。而在这三方中,作为“金主”的网购消费者无疑是较为弱势的。试想一下,作为一名普通市民,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服务,其本意不外是为了让生活更加便利,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或自身权益被侵害,需要进入售后服务程序甚至要走法律渠道维权,这无疑会给个人生活造成不便。正是因为这样,消费者在网购出现问题时,大多选择与网购平台或网店经营者协商处理,并在大致得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时就息事宁人。
当然,大多数网购平台和网店经营者都是本着遵纪守法理念经营的,但也不排除有一些无良网商抱着侥幸心理专门在网络上做“一锤子买卖”。消费者在碰到这些无良网商时,如果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与其较真的话,会无形中助长了他们的气焰。这时,就需要消费者及时向网购平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必要时还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维权: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维权前提则是必须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应及时拍摄问题商品照片,有条件的最好录制商品的开箱视频,截存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以便让自己的维权行动有证可依。
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不是一句空话,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应被忽视。网购维权的较真,既是对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倒逼网店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的良策之一,值得被更多的网购消费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