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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1月起部分婚姻登记业务归属地有变
发布时间: 2020-10-12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记者获悉,从11月1日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原承办的部分婚姻登记业务将移交归属地办理,以满足群众婚姻登记需求。


  据了解,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理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婚姻登记属地管理、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决定将市局婚姻登记处原承办的部分婚姻登记业务移交归属地办理。自2020年11月1日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办的原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含磐东街道、月城镇、霖磐镇、白塔镇、桂岭镇、龙尾镇)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及磐东街道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业务由揭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空港经济区(含地都镇、登岗镇、炮台镇、渔湖镇)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业务由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需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可前往相应的婚姻登记处办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8212946(揭阳市民政局)、6195242(揭东区民政局)、8756450(榕城区民政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