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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澳洲山庄烂尾23年未交房,业主发文申讨被诉侵权
发布时间: 2020-01-16 来源: 作者:

  广州“最大烂尾楼”澳洲山庄的业主们苦等23年,却没等来交房的结果。

  澳洲山庄业主张某丰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及同名微博等平台,分别于2019年9月6日发布《某兴贪婪黑吃黑,吃完同伙吃业主——广州第一烂尾楼“狗血剧”》,2019年10月21日发布《世纪黑幕,侵吞巨额国有资金——广州最大烂尾楼澳洲山庄新情况》等两篇文章。

  1月13日,原告吴某明诉被告杨某冬、张某丰上述文章名誉权纠纷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5号法庭开庭。

  案由

  广州一楼盘20多年未交楼

  澳洲山庄,位于广州市广汕公路金坑路段旁,毗邻金坑森林公园,环境优美。20多年前,业主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而买下房子;而万万没想到,他们苦等了20多年,仍未等来交楼,这场名誉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之一张某丰就是其中一名业主。

  张某丰在1997年与广州澳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购买位于增城区镇龙镇金坑村澳洲山庄聚龙居的房产,并于1999年办理了预售备案。

  然而,据张某丰称,所购房屋无法居住、无法办证,又占用了广州市限购指标。跟她一样情况的,还有两千多户。张某丰于2011年初加入澳洲山庄受害业主集体维权行列,迄今已整整九年。而在依法维权过程中,业主方得知,吴某明控股的方兴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向法院申请澳美公司破产。

  有律师提出,“方兴公司此举一旦成功,澳美公司将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资产被破产清算组接管。而一旦澳美公司破产,再没有任何人对广大业主的房屋及其他权利承担责任,业主的房屋极有可能永远化为泡影”。

  由此,张某丰发表涉案文章。

  审理

  被告答辩称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原告吴某明诉称,杨某冬、张某丰所发表的两篇文章存在严重失实言论,意图恶意抹黑、侮辱、诋毁、诽谤原告,损害公众对原告的信赖,降低社会评价,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断开侵权链接,删除侵权文章,并在媒体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原告还提出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侵权成本合理开支20万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并提出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张某丰在一审庭审现场答辩称,2018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粤01民终1818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尽快推动澳洲山庄的重建,是广大业主的多年心愿。作为澳洲山庄楼盘烂尾后引进的开发商,方兴公司在本案诉讼过程中亦多次陈述其一直致力于推动澳洲山庄的重建。希望双方能够放下猜疑和成见,保持和谐、理性的沟通,致力于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才能让广大业主早日重返家园!”

  然而,此后吴某明控股的方兴公司不但没有启动重建报建工作,反而于2019年8月12日申请澳美公司破产。

  张某丰表示,答辩人在切身合法权益即将遭受破产案荼毒之际,依据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超过一千页的证据材料,发表涉案文章举报吴某明和方兴公司的各种违法行径,这是答辩人的正当防卫,合情合理合法。

  在庭审中,原告方对涉案文章进行删除的要求没有获得被告同意。双方亦各自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法官或视情况决定是否再组织双方开庭质证。庭审结束后,接下来将进入一个月调解期。

  关注

  澳洲山庄被称“广州最大烂尾楼”

  据了解,澳洲山庄项目于1992年立项,于1994年、1995年、1996年办理了三份预售许可证,2384户购房业主大部分办理了预售备案登记。

  20多年过去了,澳洲山庄如今断壁残垣杂草丛生,业主们至今没能住上验收合格的住房,也没能拿到房产证。澳洲山庄也被媒体称作“广州最大烂尾楼”。

  近年来,包括央视、人民日报、中国经营报、羊城晚报、信息时报等在内的国内众多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

  据央视报道,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澳洲山庄的房子平均售价每套30多万元,在当时可谓巨款,有些业主花尽全部的积蓄选择了一次性付款。

  据悉,此前,张某丰曾因搜集资料整理成小册《详情与真相》,于2018年1月被吴某明控股的方兴公司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诉称张某丰组织和参与举报其“造假仲裁”、“套利跑路”的行为侵犯其名誉权并索赔100万。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名誉因被告行为受到损害的事实,顾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并判决驳回原告方兴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在上诉审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