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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税务局加强联动服务医保费款征收
发布时间: 2019-11-22 来源: 作者:

阶段来,普宁市税务局狠抓落实,多措并举,积极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费款征收服务。

  城乡居民医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普宁市税务局坚持以“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基本不改变参保人现有缴费渠道和服务”为原则,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目前在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的同时,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普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机、微信公众号,以及粤省事、银行端缴款等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陈启何 杨雪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