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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溪西镇一男子侵吞他人钱财导演“抢劫”闹剧
发布时间: 2019-11-19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黄卓奇 通讯员 詹建松 吴紫超

  近日,惠来县公安局溪西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其在溪西镇尖坑村被两名开摩托车的男子抢走现金3万元。


  接到报警后,溪西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到现场开展调查,报案人詹某昂(男,溪西镇院前管区人)称其在下班途经尖坑管区水沟坝时,被两名驾驶摩托车戴头盔的男子逼停并抢走人民币3万元。


  获悉案情后,惠来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从相关警种抽调精干力量赶赴案发现场铺开全面侦查工作。经过两天连续奋战,侦查人员发现本案存在太多疑点,最终查实詹某昂竟是谎报警情。


  据警方调查,詹某昂因在网上贷款欠债,无法偿还,11月10日13时,包工头吴某托詹某昂带3万元工钱还给其三叔,詹某昂拿到钱后,心生邪念,决定侵吞这3万元。随后,詹某昂将钱存进自己银行账户,在下班途经尖坑管区水沟坝时将自己身上衣服撕烂,然后报警谎称自己被人抢劫。11月12日,溪西派出所民警将违法嫌疑人詹某昂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詹某昂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惠来县公安局对违法嫌疑人詹某昂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