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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某明等三十八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 2019-10-22 来源: 汕头日报 作者: 王开颖 罗辉军 方少波

  10月19日上午,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连某明等38人涉黑案。该案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1项罪名,系广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连某明为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的目的,利用其担任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大布上社区党委书记、福利理事会会长的优势地位,以族亲、至交关系为纽带,拉拢多人在大布上社区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连某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持续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证、诬告陷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肆意侵犯、威胁该社区居民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及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连某明等人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因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疑难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10天左右。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等100多人旁听了第一天的庭审。


  (编辑:陈悦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