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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制度将重大简化 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合并
发布时间: 2019-10-12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者:

  李乐


  在合并调整和重组了多项职能一年多之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终于开始推进并深化土地、规划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施行多年,涉及房地产、项目用地等多方敏感利益的土地、规划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将呈现重大调整。


  自然资源部已经下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用地规划报批、审批流程中的三项行政审批许可将被合并,其中,甚为关键的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将合并为一项。


  这是城乡规划领域审批职能与国土资源领域审批职能重组在实际实施层面的“关键落地”举措。在此之前,地方一级政府基本已经完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城乡规划部门的合并重组。在权力重构完成之后,应用层面的深化改革即将开始。


  三合并,一简化


  “国土资源系统总结这次改革是‘三合并,一简化’,《通知》已经下发了,要求提得非常明确,因为这涉及运行多年以来行政审批程序的重塑,我们正在抓紧做具体合并之后的流程工作,抓紧落实中央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10月9日,东部某省自然资源厅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日前,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一位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优化、简化规划、用地领域的报批、报审程序,对于提高土地入市效率、项目投产效率等方面,都将大有益处。


  所谓“三合并,一简化”是指,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件审批材料,进行流程再造。上述大型房企前期部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对于精简优化规划用地领域审批流程,对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最终的“三合一,一简化”,充分考虑到了地方用地报批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存在两个规划体系,即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城乡规划体系。由于中国执行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划定了18亿亩耕地保护的红线,因此,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首先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制定,后者实际上是前者的“边界”与“红线”。


  不过,在这样的基础上,到实际项目用地报批时,形成了两套规划审批体系,即审批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体系,这属于原国土资源职能部门;同时,城乡规划职能部门还要对用地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相关控制性要求进行审批。“这其中有不少审批的内容是重复的。”一位地方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


  权力重构已经完成


  中共十九大召开之际,中央决定进行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在合并规划、土地、自然资源等多项管理职能并组建自然资源部的同时,中央决定对规划领域也进行整合、合并。据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根据中央决定,原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并为“国土空间规划”,即“多规合一”。


  这实际成为了此后推进“三合并,一简化”的基础。“因为规划层面都已经变成一个规划了,再分开审批,不合理,也降低行政办事的效率,与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也是不符合的。”前述东部某省自然资源厅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此次改革之前,另外一项基础性工作,也已经完成。多位地方自然资源职能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到2018年底,全国地市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基本上完成了国土资源职能部门和城乡规划职能部门的合并,国土资源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在地方层面,已经基本合为同一部门。


  深圳、上海、北京等特大型城市率先完成了这一机构职能的合并与整合。如北京市将原规划委员会和原国土资源局合并,成立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深圳则设立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也设立了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际上,在地方层面,原有的两个体系规划审批权,已经“合为一家”。


  在中央层面,根据最终确定的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自然资源部设立国土空间规划局。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确权、执法监察是自然资源部中,仅有的三个以“局”为身份存在的下属部门。


  优化办事流程


  多位企业和地方政府人士告诉记者,在组建自然资源部后对行政审批职能进行系统性梳理的过程中,自然资源部曾进行过长时间的调研,听取企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自然资源部形成了较为明确的结论,即原有两个体系的行政审批有比较高的重合,可以进行归并整合。


  在调研中,不少企业、地方政府向自然资源部反映:目前在项目立项阶段有两项前置审批,一是规划选址,二是用地预审,但内容相近甚至基本重合,解决的都是项目是否能在报审空间落地的问题。但是,在原有的审批体系下,这两项审批却分别要在城乡规划职能部门和国土资源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属于“一事两办”,产生了大量的重复和浪费。


  基于此,自然资源部决定,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同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此外,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减少多次测绘、多次验收审核。


  “改革的效果还是需要在实践中体现,这是我们经过评估以后,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但是真正的实际效果怎么样,我们还会跟地方的同志一道,及时跟踪改革的进程、评估改革的成果,如果发现跟我们的预期有差距的话,我们还会进一步深入研究梳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地加以解决,以切实达到我们希望达到的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切实减少行政资源浪费的效果。”赵龙表示。


  (编辑:喃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