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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出境游“六关” 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8-21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市区旅行社工作人员向游客宣讲文明旅游知识。通讯员 摄

  本报讯(记者 林宝凤 通讯员 张灵华)近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全市旅行社做好文明旅游“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工作,把好出境旅游“六关”有关事项等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文明旅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努力抓出成效。

  据了解, “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重点是落实文明旅游各项制度,核心是导游、领队严格履行职责,关键是把好出境旅游“六关”。

  行前教育。《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因此为做好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工作,组团旅行社应在团队出发前,对旅游团队进行文明旅游专题教育,明确带队导游或领队为责任人。教育内容包括言谈举止文明、用餐文明、交通文明、住宿文明、观光文明等内容。

  途中引导。带队导游或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游客违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的,劝阻无效的,导游或领队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旅行社应及时报告旅游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导游或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

  行后总结。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的报告给单位负责人。认真总结旅游行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列入不文明行为的游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后,通报给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通知要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严把护照、组团、出境、交通、落地、行程等“六关”。

  护照关是出境游的前提条件,根据有关要求,在办理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时,要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增加教育引导环节,做到有文明旅游宣传材料,有告知教育、引导信息,有外事人员的专项责任制。游客会收到文明旅游注意事项和文明旅游的提示。游客要认真了解前往目的地的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和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提高自身文明素质、注重个人举止文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组团关是组团旅行社要把好的重要关口。要求组团旅行社要坚持行前教育,必须在出发前召开出团说明会,把出境的游客全部纳入教育范围,严格落实行前培训计划,针对出境游,文明旅游的告知、提醒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由带团领队详细讲解目的地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对游客进行文明素质教育,并把不文明言行的利害关系讲清楚。旅行社从接受游客报名到行程结束,都要把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贯穿到底。首先是合同中有文明旅游的相关条款,还要把文明旅游作为合同附件让游客签署。

  出境关主要指机场、口岸出境处要广泛开展文明出游宣传,文明旅游宣传处处可见,出入境民警时时提醒游客,“出国旅游,文明相伴”。

  交通关就是要让游客出发前,在候机候车、乘机乘车时,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氛围、接受文明教育。

  落地关要求领队与地接导游做好对接,及时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禁忌的宣传。并一一解答游客提出的疑问,及时纠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切实做到人到哪里、文明旅游教育引导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

  行程关要求落实领队和导游在全过程的责任,并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领队、导游双向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加强对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落实的检查,结合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加大检查力度,推进行前、行中、行后总结制度的落实。各旅行社要着力加强导游和领队等行业服务人员文明旅游履职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出境游游客人群的出境前集中教育,以提高游客文明旅游意识为核心。按照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不文明旅游“黑名单”制度和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要广泛宣传文明旅游,导游和领队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监督作用,保持一定的舆论压力,确保文明旅游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形成氛围。

  


(编辑:孙儿君)